黨產會認定 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1)日作出行政處分,認定中投和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圖/記者林人芳攝,2016.11.01) 大 中 小 針對中投和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1)日作出行政處分,認定中投和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國民黨可在處分書送達次日起2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這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以來,首次做出的行政處分,顧立雄在記者會宣布,黨產會委員會議,今天對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確定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顧立雄表示,根據黨產會調查資料顯示,這兩個公司成立營業迄今,皆無辦理解散、因合併而消滅及進行清算或破產等程序完結,因此可確信兩者為獨立存在的法人。顧立雄指出,中投公司自民國60年成立至今,就是國民黨100%持有的公司組織,負責人張心洽等自然人或光華投資等股東,實際上皆為借名登記,中投公司全部股權所有人為國民黨。顧立雄表示,國民黨96年6月將中投公司全部股權依信託法規定辦理信託,股權受託人時有變動,最近一次變動是104年7月,由陳樹接任股權受託人,約定信託期間自104年7月1日到105年6月底止,已在105年9月6日將信託財產點交給國民黨,並在當天完成全部股權變更登記。他說,不過從96年7月後,不論黃怡騰或陳樹等人名下登記的中投公司股權及欣裕台公司股權,都是受國民黨信託而持有,實際所有權人仍為國民黨。經調查,中投及欣裕台股權已全數過戶回國民黨。顧立雄表示,根據公司法規定,國民黨為中投及欣裕台全部股權之唯一股東,可隨時指派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實質控制該公司包含人事、財務與業務經營等相關事宜,因而可確知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對於這項行政處分,顧立雄指出,中投及欣裕台若有不服,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可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6條之規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