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隱忍父猥褻下體15次 因怕被母當「小三」毆打

台北市一名小學六年級女童,2014年6月起被父親以電玩做為誘因,用手和性器官猥褻下體15次,她擔心成為父母間的「小三」,被媽媽打,隱忍數個月才將此事告知老師。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男子5年徒刑。據了解,2014年6月開始,每周三下午女童放學返家時,父親會以遊戲機PSP當誘餌,要求女童脫褲子才能玩遊戲機,再強迫女兒坐在其大腿上,用手或性器猥褻女童下體,半年內得逞15次。女童擔心成為父母間的「小三」,加上看到電視上小三都會被原配毆打,女童怕被打,一直隱忍到2015年2月才將此事告訴老師。案件審理期間,父親強辯沒有對女兒伸狼爪,還指控是妻子想離婚藉此陷害他。今(2)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女童指證歷歷,無證據指向女童誣陷父親,認定男子行為將影響女童身心及人格發展,加上其犯行後態度不佳,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新聞授權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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