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廣告需核准 了解法令保權益

圖說:嘉義市衛生局辦理度藥物化粧品廣告法規講習會。 大 中 小 嘉義市衛生局為淨化廣告,並藉以提升業者認識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與自主管理廣告能力,同時提供業者與政府機關雙向溝通之橋樑,特於10/31日在嘉義市再耕園辦理「105年度藥物化粧品廣告法規講習會」,這次講習邀請食品藥物管理署吳怡萱研究副技師分享講解廣告法規及違規實例介紹,讓來自本市傳播媒體業、藥事機構業及化粧品業等相關從業人員,有效的提昇專業資訊。嘉義市衛生局藥政科科長何宛青表示,以往常有些業者為了配合週年慶活動或引進了一批新產品而進行大優惠,或印製宣傳單張發放給民眾,但未事前申請藥物或化粧品廣告核准,因而在不知不覺中違反了相關法規!何宛青科長強調,不論是電視、電台、臉書、網路廣告藥品、醫療器材或化粧品等產品,亦或是自行印製海報、單張、面紙發送給民眾,皆依據藥事法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廣告也都必須先事先核准才能刊登,希望藉由本次的法規講習會,能讓業者能了解法令的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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