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假進度趕不及 這三天上班薪資加倍或換取補休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由於「砍國定七日假」相關修法時程趕不及,行政院日前宣布,今年「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都將依照過去慣例讓勞工休假。(資料照片/記者林人芳攝) 大 中 小 由於「落實周休二日配套砍七天假」相關修法時程趕不及,行政院日前宣布,今年「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都將依照過去慣例讓勞工休假。至於相關休假規範,勞動部提醒,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給予勞工假期、薪水。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對於勞工在意的10月31日、11月12日及12月25日這3天假期,以目前《勞動基準法》修法進度來看,勞工們應該可以放到假。由於11月12日及12月25日剛好是周六日,勞動部表示,根據勞動部函釋,國定假日遇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勞工都可補休,至於補休方式,勞資雙方決定即可,沒有強制規定要再隔天補假。勞動部說,雇主如因業務需勞工於該日出勤,也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工資並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的工資以外,再加發一日工資。勞動部也提醒,加倍工資也可勞工在與雇主協商合意後,以補休取代;但雇主不得逕命勞工只能換取補休。不過勞動部也表示,《勞動基準法》有關「周休二日」修法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排入本會期優先法案,因此一旦修正通過後,將以全國國定假日一致為配套。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以維自身權益。至於國道交通部分,交通部高公局表示,下周一並非全國民眾假期都一致,因此將維持一般周休二日管制措施,將不會推行夜間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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