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分享...吃狗肉將有罪!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綠委提案修「動保法」最高可罰25萬
吃狗肉、貓肉最重恐罰25萬!為落實動物保護,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禁止食用狗肉、貓肉,或買賣犬貓屠體及含有成分的產品,未來三讀通過後,違者將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三讀通過後,違者將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資料照) 「這是進步立法,有罰則才能宣示保護動物的決心!」邱志偉說,目前動保法僅對非法宰殺動物的人有處罰,對於吃狗肉的民眾則無法可罰,高雄市已率先於去年12月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明文規定不得食用犬貓,此立法也應推行至全國。
另外,有鑑於常有民眾騎着機車遛狗,讓狗追着機車跑,草案也新增,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違者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而違反「動保法」相關規定,經法院判刑或罰款者,未來也要強制接受動物收容所的動保講習課程。為導正台灣吃狗肉無法可罰情況,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食用犬貓,或買賣犬貓屠體及含有成分的產品,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已經過立法院院會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另提「阿河」條款 公共場所不得進行動物表演
邱志偉指出,在南部外籍移工抓流浪狗來烹食,時有所聞,高雄市議會去年底三讀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明訂「任何人不得購買、販賣或食用含犬、貓成分之產品」,為落實動物保育,故修法讓全國一體適用。修正草案新增,動物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違者可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有棄養動物或者利用動物進行賭博、競技,以及宰殺動物等行為,經判刑或罰款,也要強制接受動物收容所的動保講習課程。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蔡培慧也提案,任何人禁止在公共場所,以動物進行表演;展用動物供民眾參觀和互動,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展用動物的業者也應接受評鑑,評鑑未過將廢除許可,違法可處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款。蔡培慧說,許多動物因為人類牟取私利,遭到不人道對待,許多海豚被圈養從事表演工作,生活環境不佳,二○一四年底發生「阿河」事件,河馬在運送途中摔落地面,受傷流淚之後不治死亡。業者盼多討論 非妖魔化 不過新北市野柳海洋世界總經理廖俊斌表示,立委針對動保法擬修法,業者沒有意見,但希望是產官學一起討論,而非把業者妖魔化。廖俊斌說:「野柳海洋世界不是馬戲團,是豢養與照顧海豚、海獅的單位,歡迎任何單位來查看我們是如何照顧。這些法律規定,讓業者無法做下去,沒有收入,這些員工、動物怎麼辦?」屏東的海生館,早已取消動物表演。桃園有位民眾今(26)日早下班時,撞見一名老先生騎着摩托車「遛狗」,影片中可以看見身形偏大的狼犬勉強能跟上阿伯騎車的速度,但左邊黑色土狗疑似累到跑不動,被機車拖行數十公尺之多,影片PO上網,網友大罵根本就是在虐狗。
▲26日上午五點民眾目睹老先生用機車遛狗。 (圖片及影片來源/網友文庶臉書) 撞見有人用機車遛狗,民眾趕緊停車錄影蒐證,並且上前和老先生反應狗狗已經被機車拖行,民眾描述「老先生只是冷漠地看他兩眼就騎走了」;雖然老阿伯車速不快,但還是可以看到黑色土狗幾度試着想站起,又腿軟趴下慘被機車拖行數十公尺。網友們看到影片痛罵老先生不應該用機車遛狗,擔心狗狗的傷勢,更有人反問「如果今天腳色互換阿伯是什麼感受?」,希望動保處能介入調查。根據動保法不當飼 養及虐待寵物重傷、致死最高可罰100萬以下併科罰金,還有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輕傷也可罰7萬5千以下罰金,5年內再犯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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