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廁所 男在洗手台硬上前女友



桃園一名男子,去年與前女友到他工作的餐廳喝酒,趁前女友上廁所­時,尾隨其後並強脫衣褲,在洗手台上性侵得逞,女子在受辱過程中默默流淚,事後控告男­子性侵。但男子辯稱當時你情我願,女方還回吻他,雖看到對方流淚,卻誤認是「興奮的反­應」,檢方昨因罪證不足,不起訴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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