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說出砍殺小燈泡的真正原因 小燈泡媽媽痛批司法二次傷害

無業男子王景玉今年3月28日在內湖環山路附近,殘忍以行刑式砍殺女童「小燈泡」頸部23刀,前天被依殺人罪起訴,今天下午移交士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收押,訊後法官認定王男涉犯殺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繼續羈押,不料王男卻當庭舉手抗議:「法律規定沒有共犯不用羈押,我沒有共犯,幹嘛被羈押,法官你不要玩地下黨!」
引用自《蘋果日報》。


王景玉在庭訊時坦承所有犯行,還詳細說明犯案過程,他先到大潤發買刀,再騎車到西湖國小,坐在路邊休息十五分鐘後,看到小燈泡和她媽媽走過,直覺認定小燈泡就是他想找的「四川小女孩」,就動手行兇。

他說二十八歲時腦中就浮現「千字文」,告訴他三月二十八日殺掉一個「四川小女孩」,入獄服刑出後,就會有四川女孩來和他傳宗接代。

他說選擇砍頭是因為這樣死得比較快,用刺的只會流血,砍頭一刀就死,還說古人打仗都砍頭,他有想過這個畫面。
 

一小時候庭訊結束,法官諭知要羈押王景玉,但他說自己並無共犯,幹嘛要被羈押,並嗆法官別玩「地下黨」,如果要玩就找「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來審她,因為地下黨是她在玩的,還說慈禧太后是地下黨中最大的。

士林地檢署前天(二十三日)以殺人罪嫌起訴嫌犯王景玉後,小燈泡的媽媽沉默一天後在部落格上發文,說雖然偵查不公開,但他們想知道更多,並指出:

「無從在司法程序得知案情,司法卻透過媒體揭露案件事實,是司法帶給我們的二次傷害」

她說從媒體中得知兇嫌被起訴,家屬和委任律師想更了解案情,得到更多資訊,但是檢方一直說「偵查不公開」,讓他們無法進一步了解案情。也因此,他們只能悲憤、恐懼、不解,無法再多表達更多意見。
 

對王景玉,小燈泡媽媽說:

「我們仍然感到悲憤、恐懼、與不解…。但我們要思考、要行動,我們會堅強地弄清楚事實」

她誓言要阻止這種無差別殺人事件再發生,以此告慰小燈泡,但是:

「在那之前,我們不會貿然、輕率地配合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凶手推向在彼岸的妳。」
 

小燈泡媽媽在部落格上的全文:

「對於案情,我們能說的,都在案發後一兩天,已向檢警表達。

至此之後,即便我們希望得到更多案情與資訊,但是檢方一再強調偵查不公開的理由,我們對案情真的沒有機會更進一步的瞭解,也因此,除了悲憤、恐懼以外,我們無法再表示更多的意見。

然而,5/23下午,我們委由委任律師出庭,近3點結束開庭,律師當庭詢問是否有預計起訴的時間,檢察官告知還不明確,未料,約莫一個小時後,網路媒體就大片幅刊登『偵察終結,予以起訴』以及相關內容。

電腦螢幕上,媒體的文字...『檢警偕同法醫複驗遺體,.....奪走女童生命,手段兇殘。』清楚的描述著小燈泡是怎麼致死的,看得我心好痛,再再地挑起了心理師協助著我努力試圖遺忘的現場畫面。

媒體如此詳細的報導,難道是想擊潰家屬或者引起模仿效應嗎?

更遺憾的是, 我們竟然只能從新聞, 甚至是媒體親自到家門口想來採訪時, 才知道本案起訴了, 兇嫌是怎麼下刀的...等案件細節; 而整個偵查的過程中, 家屬及其委任律師都無從得知, 還在對案件幾近一無所知情況下,被要求表達意見。

我們無從在司法程序得知案情,司法卻透過媒體揭露案件事實, 是司法帶給我們的二次傷害,很痛…

我們跟小燈泡說,我們好愛你、好想你!對於兇手,我們仍然感到悲憤、恐懼、與不解…。但我們要思考、要行動,我們會堅強地弄清楚事實,我們誓言要盡力阻止這類無差別兇殺案的發生,來告慰你在天之靈,在那之前,我們不會貿然、輕率地配合徒具形式的一切程序,狠心把兇手推向在彼岸的妳。」

想阻止無差別殺人事件再發生,並非一、兩天就能辦到,原諒一個人和拯救一個人,都是一件花一輩子也未必能做到的事。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希望大家都能更關懷身邊的人,每一個人都值得被愛! 文章來源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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