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藏政治獻金挨罰210萬 林益世妹抗罰敗訴定讞
帳戶藏政治獻金挨罰210萬,林益世妹抗罰敗訴定讞。(資料圖)中央社記者孫仲達攝 103年1月8日 大 中 小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監察院查出,70萬元政治獻金沒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卻存入妹妹林憶珊的帳戶,林女因此被監察院處罰鍰210萬元,林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1日判決敗訴定讞。監察院查出林益世參選立委時,有多人捐了共70萬元政治獻金,贊助林益世參選,但這筆錢沒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卻是存入林女私人戶頭並兌換成現金,監察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林女裁罰210萬元。林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帳戶是供給父親使用,自己對帳戶資金使用不知情,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採信,林女又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1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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