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內掉皮夾 一萬現金竟被站務員私吞

男子在捷運中遺失錢包,不料錢包中的現金卻遭捷運站務員私吞(資料照)。(中央社) 大 中 小 去年12月間,台北市一名梁姓男子在搭乘捷運時遺失了皮夾,報案後找回,但卻發現皮夾中1萬多塊現金不翼而飛。原本梁男懷疑應該是撿到皮夾的男子偷走現金,但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真相,原來皮夾被當遺失物送到捷運東門站,交給一名林姓男站務員後,林男竟默默將裡頭的現金抽出據為己有。林男被逮捕後坦承,自己是為了包給父母紅包和繳卡費,才一時起了貪念。台北地檢署今(25日)依業務侵占罪判林男緩起訴1年,須支付國庫1萬元。據了解,梁姓男子在去年底搭乘捷運時,不慎將皮夾遺落在車廂,經熱心民眾拾獲,交給東門站櫃台內的林姓男站務員。不料這名林姓站務員見到皮夾內有大量現金,竟偷偷將皮夾內的現金給抽走,也沒填遺失物三聯單,侵占現今的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警員循線將林男逮捕,林男在歸還梁男現金後達成和解,也已遭捷運公司解聘。檢方表示,林男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失主現金,已構成業務侵占罪,但因林男坦承犯行,失主也不再追究,因此給予他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國庫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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