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男用榔頭敲女教師14下「還性侵咬掉乳頭致死」,但法官的判決讓大家都以為自己看錯了!
扯到不敢置信!
2014年底,高雄市40歲男子劉志明殺害59歲陳姓退休女教師的事件在全社會引起轟動。他用榔頭敲擊女教師頭部14下,性侵過程中咬掉她的乳頭,將她車內的財物搜刮後將門反鎖,導致女教師失血過多死亡。在之前的庭審中,劉志明依強盜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但最近最高法院的審理結果卻出人意料,讓他暫逃死刑。
▼前年年底,劉志明的女友提出分手,這讓他非常憤怒,決定報復。他騎車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榔頭,並把把柄鋸掉,隨身攜帶。找女友的過程中,他與獨自駕車到左營區哈囉市場買菜的陳姓退休女教師發生擦撞,爭執過程中劉志明情緒失控,將女教師殘忍殺害。
當時路上車潮很多,劉志明卻不管不顧,直接拉開車門用榔頭狠狠敲擊女教師的頭部,之後性侵洩憤。他本來想要將車開走,但因為排檔鎖打不開,最後搶走女教師皮包中的2000多元現金,反鎖車門騎車逃跑。
▼女教師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多時。她躺在車後座的腳踏板,頭頂、左後腦、右耳附近都有被榔頭敲擊的痕跡。警察還在車中找到了疑似頭蓋骨碎片。案發4天後,藏在楠梓區台糖量販店美食街的劉志明被抓獲。
案件審理時,法官認為劉志明的行為毫無人性,他沒有精神障礙,又沒有悔意,所以一、二審都依強盜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看到二審援引的精神鑑定和心理評估報告後發現漏洞,認為裡面只說明了劉志明再犯率高,超過5成,卻沒有講述他有無教化可能性。
前審認為劉志明被抓後隨即坦承罪行,並不是毫無悔意,判決理由與事實不符。這起案件已經被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判。雖然劉志明暫逃死刑,但他因性侵被判10年徒刑沒有上訴,這一部分已經定讞。用如此殘忍的方法奪走他人的生命,真是太可怕了!分享出去,讓大家都看到吧。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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