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心載夜歸女大生 色運將強壓頸逼口交
年近半百的廖姓運將去年4月23日凌晨,開車見路旁一名女大生穿著單薄,精神恍惚,隱約露出內衣,停車邀女大生上車後,竟將她載往偏僻處,強壓女大生脖子替他口交,事後廖男將女大生送回家,女大生母親因遍尋女兒不著,還感謝廖男好心送女兒回家,不料女兒事後猛喝水還嘔吐,並向母親哭訴遭到廖男性侵,雖廖男辯稱是女子自願替他口交,但士林地院不採信,今天依對有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2月,可上訴。
廖男去年4月23日凌晨2十,開車經過台北市北投區自強路附近時,見女大生一人獨行,邀她上車後,廖男先開車亂繞並與女大生閒聊,後來發現女大生精神不濟,認為有機可乘,竟將車駛往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一處空曠地方後,先以手撫摸女大生大腿,再伸進女大生內褲撫摸,最後用手強壓女大生脖子為替口交。
之後廖男開車將女大生送回住處,女大生母親因見女兒終於返家,還向廖男道謝,但女兒之後卻哭訴遭廖男牆逼口交,母女因而報警提告。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女大生母親表示,女兒本來在法國唸書,後因情緒不穩定而回台,目前在台念大學,經醫師診斷有憂鬱症等精神病症狀。廖男則否認強迫女大生口交,辯稱是對方自願幫他的。法官認為女大生返家向母親哭訴及在檢警偵訊、法院審理時的證詞均一致,且女大生與廖男未曾謀面,也無仇恨怨隙,不會誣陷廖男,認為廖稱女大生是自願的是狡辯之詞。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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