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在家抽菸也可罰1.5萬
轉載自:
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18日 04:00
社區決議就有效力 民怨:太嚴苛
公寓大廈樓層鄰近,曾有民眾在陽台抽菸挨告前例。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在家抽菸可能也會挨罰!因常有民眾反映鄰居抽菸,深受二手菸危害,衛福部日前解釋,私人住宅不是公共場合,非《菸害防制法》規範,但公寓大樓內管線相通,菸味恐飄向其他住戶,管委會仍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指定吸菸地點,若大樓或社區內決議一律禁菸,違者最重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鍰。但立委跟民眾都抱怨,規定太嚴苛。
藍委林鴻池日前提書面質詢指出,依《菸害防制法》多數室內場所都全面禁菸,但有部分半戶外的餐飲店,如麵攤、酒吧等,卻未受規範,要求衛福部檢討。衛福部回文表示,已持續推動擴大室外禁菸範圍,其中包括住家菸害問題,大樓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指定禁菸場所,違者可處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罰鍰。
舉證可請求賠償
衛福部還建議,民眾可舉證確實因此受損害,可考慮依《民法》侵權行為請求賠償。二○○三年間,新北市一名社區八樓徐姓住戶,指控九樓林姓男子等三人,常在陽台抽菸,菸味會飄進樓下他家,請社區保全、總幹事出面協調都未果,只好提告,最後法官判 決被告三人應給付徐男精神慰撫金一萬五千元。
民眾在家抽菸,若違反社區規約,最高恐挨罰1.5萬元。陳卓邦攝
桃園年接15檢舉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長高文婷昨解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社區規約的層級最高,其次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第三是管委會,因此若社區住戶都覺得很重要的事,大家決議共同遵守就有效力。太宇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惠珍也說,只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就可禁止住戶吸菸。
但不少縣市政府都表示,雖有接獲民眾舉發室內抽菸問題,但因無法提出相關事證,開罰不易。新北市工務局說,近兩年來民眾檢舉住戶抽菸案例共九件,但因無法提出相關事證,九件皆未開罰。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也說,今年接獲十五件檢舉,但因非在公共場合,只能函請住戶向社區管委會反映,但市府建管處則表示,尚未接到社區管委會相關檢舉,未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紀錄。
立委批多數暴力
藍委羅淑蕾批,在自己家裡抽菸沒這麼嚴重,若連在家裡面抽菸都要罰,太嚴苛,若住戶決議全面禁菸也是多數暴力;綠委姚文智說,在中央管線統一空調的大樓內抽菸可能影響他人,但若只是一般公寓也要管,政府也管太細。
台北陳先生說,管委會只要開個會,就可限制在家不能抽菸或在特定地點才能抽菸,權力大得有點誇張。台北市中山區首都大廈管委會主委吳瑞雲也說,目前沒人反映不可在室內抽菸,未來若有住戶提案,可提至委員會或大會討論。
吸菸有害健康
公寓大廈住戶恐挨罰行為
◎法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挨罰行為:
.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惡臭物或發生喧囂
.在樓梯間、共同走廊等處所堆置雜物
.違反特別規約:例如經住戶共同決議禁止養狗、禁止在特定地點抽菸
◎罰款金額: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