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去年未申請進入嘉明湖山區,被警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今天偵查庭劉炯錫拒絕出庭。檢察官私下表示,嘉明湖登山客那麼多,未申請入山卻涉及國安法,確實有點不合時宜。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指出,針對問訊內容,將會視情況再決定是否再傳喚劉炯錫。
徐弘儒說,嘉明湖早在戒嚴時期就被列為管制區,1993年在國防部、內政部會勘後,調整部分區域外,仍延續先前的公告範圍,將嘉明湖列為山地通常管制區,不過公告時間已久遠,地檢署將會函詢相關單位確認山區是否為管制區,作為本案偵辦依據。
台東縣警局保安科長李克儒表示,國防部及內政部為了維護山地治安,避免山區林業、野生動物遭到濫伐或濫捕,才會將山區劃定為管制區,由於適用法條就是國安法,因此警方才依國安法將劉炯錫函送。(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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