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13年 孝順貧男摔死 保險竟拒賠200萬 (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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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3日 04:30
孝子撐家 劉父臥病在床(右圖),劉志明為了照顧父母,即使經濟拮据也咬牙付保險費。家屬提供
【綜合報導】欺負孝子!單身裝潢工人劉志明扶養年邁父母,雖然經濟拮据,一度想停繳每月二千三百多元的意外險、壽險等保險費,但轉念「如果我突然走了,這筆錢可代我照顧父母」,咬牙續保;不料去年十一月劉男在工地踩空樓梯撲倒,左胸撞擊電扇馬達休克死亡。檢方認定是意外事故,三商美邦人壽卻認為是病死,拒賠劉男已投保十三年多的意外險,只肯賠壽險。台中地院日前判保險公司敗訴,須加賠意外險兩百萬元,可上訴。
三商美邦人壽是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獲利三十九點三億元,總資產八千四百零九億元,在國內壽險排名第七,並由知名樂團五月天代言;該公司昨表示:「待取得判決書後,會審慎評估後續處理。」劉男的二姊劉淑娟不滿說:「早就該還我們公道了,他們到底在堅持什麼?有錢請五月天拍廣告,卻刁難小保戶,弟弟的孝心無法完成,一定很不甘心。」
相驗證據 劉志明在工地跌倒死亡,檢方相驗證明是「意外死」,法官判三商美邦應理賠意外險。家屬提供
節儉只用2G手機
劉志明(去年三十三歲歿)的二姊劉淑娟向《蘋果》投訴,家裡有四姊弟,弟弟排行老么,是獨子,大姊和她很早離家自力更生,妹妹從小被母親帶走離家,弟弟是由現年九十一歲的父親獨力養大;六年前,弟弟得知母親中風,孝順的他還將母親接回家扶養,一肩扛起照顧兩老責任。
二姊說,當時弟弟在工廠當黑手,月薪約三萬元,用來支付房租和父母開銷,每天加班回家就先幫父母準備隔天中、晚餐各二道菜,讓父親可加熱食用,她雖經濟狀況不佳,後來也加入送中餐給父母,分擔弟弟辛勞。
二姊說,弟弟很節儉,一直使用傳統2G手機,他十九歲當兵前聽友人建議,擔心服役時出意外,所以向三商美邦買了保險,內含壽險、意外險,但因經濟拮据,退伍後便和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之後也不敢交女友,平時除了上班、照顧父母,沒什麼娛樂,朋友偶爾找他去家裡上網,或外出旅遊、釣魚。
為雙親咬牙付保費
二姊說,前年母親病況變嚴重,在她資助下,弟弟先將母親送去每月繳二萬六千多元的安養院,自己則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出現失智現象、常不睡覺大吼大叫的父親,弟弟因經濟壓力沉重,一度想把保險解約,但後來想說「還是不要好了,如果我突然走了,這筆錢可代我照顧父母」,沒想到一語成讖。
後來父親狀況好轉,弟弟再把母親接回家,另請外傭照顧父親,弟弟因為對裝潢有興趣,改做每天工資一千元的學徒,為了多賺一點錢,加上有免費便當可吃,周末一定上工,偶爾老闆說沒工作,他會嘆:「我不要休息啦!」還告訴姊姊:「我不求什麼,只要爸爸身體健康,我有飯吃就好。」
胸部撞電扇馬達亡
二姊說,去年十月母親去世,弟弟借了十三萬元辦喪事,為了還債,他工作更賣力,經常早上六、七時出門,晚上十一、十二時才回家。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弟弟跟著老闆去一棟透天厝裝潢,他左手拿著工地用的電風扇、右手搬木料,要進廚房時因重心不穩,在樓梯上踩空,整個人往前趴倒,左胸膛撞擊電風扇後側馬達的凸起處,頓時呼吸困難,送醫到院前已無心跳。
檢方相驗解剖記載弟弟的死亡方式是「意外死」,直接引起死亡原因為「心因性休克」,造成原因則為「致死性胸部鈍擊」,「搬物時跌倒撞擊及肥大性心肌症」。結果三商美邦竟認為死因是「肥大性心肌症」,拒絕理賠意外險,只願賠壽險一百二十萬元。
保險公司主張,一般人不可能因胸部遭鈍擊就死亡,劉男有嚴重心臟腫大病變,血管有高達百分之四十堵塞,送醫時也有心律不整情形,所以是因個人內在的疾病、體質導致死亡。家屬委任律師詹志宏提告指出,若沒有發生胸部遭鈍擊意外,根本不會導致心因性休克死亡,這是不可預見、外來、突發的意外事故。
三商美邦敗訴判賠
法官審酌《保險法》中所稱的意外傷害,並未排除因被保險人個人身體內在因素與外在事故,劉男跌倒前尚能正常工作,肥大心肌症僅能認為是死亡原因之一,並非最重要原因,而據法醫解剖報告,劉男跌倒胸部遭撞擊才是死亡的主要、有效、直接原因,因此判保險公司須理賠。
針對三商美邦拒絕理賠,網友一面倒嘲諷「投保從寬,理賠從苛」、「有錢請五月天,沒錢理賠客戶!」
三商美邦人壽拒賠孝子劉志明的意外險,遭法院判決敗訴。資料照片
劉志明跌倒示意圖
劉志明左手拿工地用電扇、右手抱木材,準備跟老闆進入裝潢工程地點時,不慎踩空滑倒,左胸撞擊電風扇馬達導致休克死亡。
孝子劉志明
年齡:33歲(1981/10/19~2014/11/12)
學歷:台中致用高中機械科畢業
經歷:機械工(俗稱黑手)、裝潢工
興趣:偶爾與朋友釣魚
收入:日薪1千元
感情:高中時有一名女友,當兵回來後,自覺家境不佳分手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保險拖延理賠花招
◎硬拗故意:保單寫「故意行為」不賠,但不提定義,拗屬故意事件
◎亂推因果:如跑步猝死、跌成重傷,反指是保護挑戰身體極限或生病引起
◎不斷要求:要求給各式病歷、傷殘證明、相驗影帶等,讓家屬疲於奔命
◎稱須觀察:如受創成一級重度殘障者,即要求觀察半年,不馬上理賠
◎設法找碴:不斷調閱並清查理賠案資料,發現投保人填資料有疏漏就拒賠
◎來打官司:看透一般人不願長期訴訟,表示一切法庭見
資料來源:律師郭盈蘭
本帖最後由 iwfku168 於 2015-11-3 08:40 編輯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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