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矽案公平會未有答案 矽品:18日後中止審理才合理!

▲公平會3月16日決議,日矽合併案還未做出准駁結合的答案。為此,矽品表示,公平會應於18日後中止審理本案才合法合理。圖為矽品董事長林文伯 (圖/記者許家禎攝,2015.9.16) 大 中 小 日月光公開收購矽品一案,明(17)日下午截止,不過公平會今(16)日決議,該案情節複雜將延長審查期限,未做出准駁結合的答案,但如此也等同於宣告日矽合併已破局。為此,矽品表示日月光申請公開收購的事實及原因倘若於明日消失,公平會應於18日後中止審理本案才合法合理。日月光向公平會公開收購矽品股權24.71%一案,條件成就的兩個要件,一是收購矽品股權達5%,另一個則是取得公平會的許可證明文件,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即失敗。而公開收購的期限為3月17日下午3時30分,日月光要在3月17日完成收購達5%,並取得公平會同意結合的證明文件,才算完成公開收購程序。但公平會今(16)日宣布,考量到該案情節複雜,該案將延長審查期限,沒有做出准許或否決的決定。為此,矽品發言人馬光華表示,日月光申請公開收購的事實及原因倘若於3月17日消失,公平會應於3月18日後中止審理本案,始為合法合理。矽品說,日月光從去年12月25日送件公平會,到補充備齊資料2月4日近40天,才是耽誤公平會審理時間的主要因素,實在不應該由被強行併購的一方矽品公司來承擔結果,公平會審理的對象既然不存在,實在無需續行審理。還說日矽合併案為公平會審理首宗大型「惡意併購」案件,且為首宗國內第一大業者強併第二大,牽動規模龐大,與公平會所引述的「合意併購」案例不符,希望公平會再斟酌。矽品對於二次公開收購以來,經濟部工業局並未將正確完整的資訊提供給公平會,同時金管會在未經深入研究討論便作臆測性的發言,這些都恐將對國內封測產業交易秩序產生一定的影響。其實,矽品法務長黃俊源昨(15)日就表示,日月光去年底12月25日送件後經過37天,才於今年2月4日將資料備齊公平會立案審查,姑且不論被併購一方的防禦準備,單是公平會審理時間到3月17日為止僅僅44天,期間還有農曆新年及二二八放假,公平會審理時間遠遠少於國際上反壟斷審查機構最少90-180天的慣例。如果公平會不及審理,建議公平會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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