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縱橫歡場騙過無數虛偽男人還是清白身,當這個19歲的孩子用充滿獸性的眼神看著我,我卻一下突然迷失在……

“她們都說我胖,說我不會受歡迎的,但我就是受歡迎,受歡迎並不是一定要有很多客人光顧你,而是光顧你的客人都給你真的東西,只有那些真的,才有趣。一時的笑話我聽得太多了,第二次聽就挺沒勁的,第二個人講也挺沒勁的,而我的客人不同,他們給的都是真的,笑話是真的,你能明白嗎?真的笑話是笑不出來的,甚至會在很久之後的一天夜裡,你想起來就嚎啕大哭。笑話是什麼,不就是悲劇麼,真的笑話是什麼,不就是別人真實人生裡的悲劇麼,所以那些真的笑話是他人的難堪,願意把這些都丟給你的客人才是真的客人。” 我說完把杯子裡的酒又加滿了。是我的杯子,而不是他的,他是我的客人,我該給他加酒才是,可是我知道他還是個孩子不該喝那麼多酒。 “你在竹林居多久了?”他說話的樣子像是動物,有種獸性,獸性並不是單指欲望的,獸性是對的,就像有時看到一隻小狗,你明明知道它的一切舉動都源自獸性,可一抬頭,一搖尾,還是那麼惹人憐愛。 “我啊,兩個月了,之前我是做盲人按摩的,我當然不瞎,盲人按摩你去過嗎?真盲的不多,很多都是視力比正常人弱一點,那些就算是手藝好的了。還有許多都是有錢人投資的,花個四五十萬弄個店面,找些技師,其實技師哪有多少技術,真有技術的都自己開店了,好的技師和老闆是四六分賬的,技師拿六,你看這下老闆還能賺多少,所以不少老闆都請便宜的,然後弄些房間,全是閉眼就能賺錢的活兒。男人嘛,總需要這些的,當時我就傻乎乎地進了這麼一家盲人按摩店,裡面的技師都手腳不乾淨,我想完了,這是個窩點啊,客人一張口就問我價錢,我幹了兩個月,押金都沒要就跑了,不跑不行!不跑我就要賣淫了。”我頓了頓按住他的手,“少喝點你,你才多大啊!” “你多大?”他反問時喝掉了杯子裡的酒。 “你猜猜看吧!”我撓了撓瘙癢的耳根。 “二十八?”他一說我就樂了。 “你這麼小啊!”我說。 “什麼?”他脖子一低看著我。 “你猜我二十八,肯定你就是二十八!”我說。 “不是的,我十九。”他說話的時候聲音微顫。 “天哪,這麼小就敢來這地方,不過也是,見怪不怪了,現在出來玩的盡是些年輕人,你們啊就是躁,不過單槍匹馬來的還真沒見過,你也是夠怪的!” “這裡是什麼地方?”他問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小子不老實了,他想幹壞事,但不好意思說,這種話也分人說,要是那種三四十歲的男人一說出來就讓人犯噁心,全是髒心眼兒,但這孩子不同,他有欲望,欲望純粹就不髒。 “你動動腦子吧,我要是會賣的話就不會從盲人按摩逃跑了!”我扯了扯領口,示意底線也就是這麼多了。 “那你幹嘛來這兒?”他假裝喝了一口,其實是在咽唾沫。 “我想,反正是賺錢,賺暗的不如賺明的,這兒陪酒不錯,我也能喝。我是這樣想的,我雖然有點胖,但我確實是又傻又漂亮,不陪酒也沒出路,再換句話說,我就是幹正經的,到最後跟一幫王八蛋一樣的男人拼,還不是要遭人惦記,就算成了,還是會被人指著屁股說,那婊子肯定特會騙男人。” 我給自己點了一支煙接著說:“女人嘛,不是被男人騙就是騙男人,活著就這點兒事兒,我無所謂,怎麼舒服怎麼過,反正我不賣身子,要賣還不如嫁人呢。我是這麼計劃的,免費喝酒,免費聊天,要是真遇上喜歡的,就跟他走。你看,我是不是傻。傻也沒關係,傻人有傻福,我遇到的客人都挺有錢的,還老實,我說的老實當然不是手腳乾淨,是心眼兒乾淨,說話直接,什麼想法都在明面兒上。我跟你說,上次有個姐妹被客人騙走了就沒回來,肯定是被男人騙慘了!” “說不定是那男人真好,就跟了人家了呢?” “你也挺傻的,要是真好,肯定會有消息的,怎麼也得露個面炫耀一下,擺擺樣子,一個簡訊都沒有肯定是被騙得沒臉回來了。” “嗯,應該是吧。” 我意識到我又喝多了,我喝多了就話多,說得太多不好,客人來這兒玩兒都是為了發洩,哪有人願意聽女人說閒話呢。不過不打緊,他還小,小到自以為自己已經長大了。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一個人來這種地方,但我知道他不是來玩的,他是頹了,小男孩總這樣。 “總共一千四,酒也喝得差不多了,我看你還小,就不跟你耍花腔了,其實我也不會耍這個。總之,就是我不打算繼續騙你買酒了,你還是早點回去吧,再晚我怕你直接倒在我這兒了。”我說完起身,他用手指碰了一下我的肩膀。 “你能跟我結婚嗎?”糟了,他居然開始說孩子話了。 “看你多有錢了!”我攤開雙手作要錢狀。 “沒錢。”小男孩說。 “沒錢,還不趕緊去賺錢!”我說了一句最誠實的話。 有時我是心疼男人的,男人都脆弱,都傻蛋,他們想要飛天,卻沒有翅膀,想安家,卻總有一顆安不下來的心。轉念想,我真幸運,生來是個女人,又是個傻女人,還好看,只要不去碰精神層面的事兒,我就會永遠開心下去。 送走這個小孩兒的時候我想起我在貴州時認識的一個男孩兒,他跟我說,有一天一定會發大財,然後娶我做老婆。那時候我是個不到三十歲的女人,我還沒現在這麼胖,腰是腰,屁股是屁股,從上到下,從整體到局部都好看。我在理髮店給人洗頭,常有客人調侃我的酒窩和胸。我心想,酒窩算什麼我的腰窩更好看,可我的腰窩只給一個人看過。 那個男孩兒挺酷的,特會唱歌,聲音特好聽,關鍵是他還會畫油畫,他說想畫我,我說你耍流氓。他說想畫我的頭髮,我答應了,結果給他畫了一個月,他給了我一幅瀑布。我當時真想把他的頭髮全揪下來。 他每天都來找我,一點兒不含糊地讓我給他洗頭,店裡的老闆娘都看出事兒來了,我還傻傻地以為他是喜歡我,以為他只是喜歡聽我說話,把我當他的好姐姐。以為他所有的話都是玩笑,沒想到他是認真的。 可那時候我是有男朋友的,我男人是個混混,靠著幫人看場子賺錢。每天基本上就是開車送老闆去各種偏僻的地方打牌,據說那些老闆一晚上能輸掉二三十萬,所以我想他也賺得不少,而且還挺男人的,我就跟了他。可後來他居然偷東西被抓了,被警察抓了,偷了一個從銀行出來的老人,總共就三千塊,那時候我知道他沒錢,也不男人。我跟他說,分了吧。他說,好。 現在想起來,他辦的最男人的事兒就是沒辦過我,他很少陪我,但每次都給我帶好多好吃的,還有漂亮的戒指跟襪子,可沒有一次提出過要摟摟抱抱的要求。我覺得他心裡有大計劃,可能是想跟我過一輩子的。可惜他雖然對我手腳乾淨,但還是因為手腳不乾淨被關進去了。 但這些我都沒有告訴那男孩,男孩每天畫畫,每天洗頭,直到過年我決定回老家了,他問我什麼時候才回來,我沒回答就上車了。他頭也不回地就走了。那一刻我覺得我是喜歡他了,我想起他畫的那一張瀑布,我愈發地覺得只有在他的眼裡我是美的,那種美別人是看不見的。我突然明白,原來一個人最大的美是隱性的,只有當你遇到那麼一個人,你的美才會顯現出來,而且只在他的眼裡顯現出來,成為一道類似於太陽的光線,強烈而持久。 當時我就想,回來之後我一定要去找他。 年後我回到了理髮店上班,我拿起電話就打給他,想告訴他我回來了,但我在電話那頭聽到了一個年輕女人的聲音,那聲音好聽得刺耳。他在電話裡支支吾吾,我對他說,是不是你媽媽在叫你啊,快去看看是不是你媽在叫你。他應了一聲,但還想說些什麼,可我立刻掛斷了電話。那天之後我就換了號碼,辭了工作,離開了那裡。 我曾把那張換掉的卡插回過手機,我看到他曾經打了三次電話過來,可那又怎麼樣呢,他找到了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在那個世界裡發現了屬於自己的美。而我的美變得麻煩又廉價,一切都過去了,那麼多過去都過去了,我已經成為了一個過來人。一個三十七歲的過來人。想到這裡我就覺得好笑,我又傻又漂亮,怎麼就沒遇上幾個混蛋呢,怎麼就沒遇上幾個肯好好騙騙我的人呢,我沒聽過好聽的話,沒被好好地讚美過,我只是失落地站在城市的邊緣傻笑著,我懷疑我會不會就這樣傻笑著過一生。 “九號,c區203有客人找,傻笑什麼呢你,快去。”吧台的姐妹說。 我往嘴裡放了一個口香糖,嚼了一會兒又吐掉。 我覺得在男人眼裡我大概就是口香糖吧,又甜又好吃,但沒營養,最後還不是得吐掉。我決定辭職,換個地方,換個工作,找個好人嫁了算了。當晚我跟經理說的時候,經理同意了。估計他也嫌我胖。第二天我去結工資的時候看見了那個十九歲的小男孩。 我說他,你又來啊。 他說,不是來找你的。 我說,那你幹什麼啊。 他說,我來找工作,我來這兒賺錢。 我說,為什麼啊你。 他說,你說沒錢就趕緊賺錢。 我說,你傻啊,非得來這兒當服務員啊。 他說,這兒離你近。 我傻笑起來,我甚至懷疑當時的我是不是在狂笑。 “好好幹,我走了。”我對他說。 “你今天不上班嗎?”他問。 “嗯,今天不上班了。”我說。 “那你明天來嗎?”他問。 “嗯,明天來。”我說完就沖了出去。 我怕我憋不住笑,我怕笑出淚花來。 明天?哪有什麼明天啊。 他還不是看上了我又傻又漂亮,想占我又傻又漂亮的便宜。我在出租房裡對著鏡子照了照,嗯,又胖了,我好像早就不漂亮了。這時我決定打個電話給那個小男孩,如果打通了,他接了,我就帶他去正經地方打工,一起生活,如果沒接,我們就算了。 我翻出手機才想到,我根本就沒他的電話。所以,就算了吧,我明明可以去竹林居去問他要電話的,明明可以直接跟他說,跟我走吧,小子,我帶你去過日子,我教你怎麼變成一個男人,讓我的美永遠地烙印在你的記憶裡。你不許提年紀,我不提,你也不許提。 我知道現在的你不會提,因為你還小,你怕我意識到你還小,怕自己意識到自己還小,你迫不及待地想要長成一個足夠遊刃有餘的男人,所以你忌諱自己的年紀。但有一天你會長大,你會大到擁有足夠的自信與屬於自己的世界,那時候你會不再忌諱年紀,可那時候就輪到我忌諱年紀了。雖然我又傻又漂亮,但沒有哪個傻女人會傻到連衰老都不害怕的,也沒有哪一種漂亮能扛得住年輪的尖銳。 可我怎麼可能那樣做,那樣說呢? 我們始終就是這個偌大世界裡的兩個擦肩而過的過路人。 那些細碎的火花與躁動都那麼容易冰涼,第二天,第三天,他就會知道我已經走了,就這麼走了,他也會離開。或者他會認識店裡更漂亮的姐姐,那時候他會知道,又傻又漂亮的不止我一個,因為他會越來越精明,會跟那些滿嘴鬼話的姐姐們旗鼓相當。當然那些功夫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那些姐姐的一招半式就足夠他闖蕩江湖了。他會暫時地忘記我,會忘記我的漂亮,但總有一天,等他看盡繁華,聽懂謊話,他就會想起我,想起我的傻。 這麼想想,就挺過癮的。 我叫王星,臭男人與醜女人都叫我星星,為什麼是臭男人與醜女人呢?男人都是臭男人,除我以外的女人都是醜女人,這是我活下去的狡猾信念,當然是假的,身份證也是假的,只有假的才安全。那些真的東西都會被時間出賣,只有假的才能躲過一劫。真的愛啊,喜歡啊,心底的漣漪啊,都太鋒利了,我會帶著我的假身份,與又傻又漂亮的身體繼續混在這個未必真實的世界裡,挺好的,挺過癮的。 “王星,是你嗎?”火車站傳來一個男孩的聲音,我確定一定是他,從來沒人叫過我全名。但是我沒回頭,站在原地傻笑起來。我突然意識到,我已經不漂亮了,我越來越胖了,越來越老了,漂亮是註定留不住了,但我還想留住我的傻,要知道留住傻,遠比留住漂亮更難。從這個層面上來看,我簡直是太智慧了,大智若愚嘛,擁有大智慧的人總是看似很傻的。我心裡好高興,就算是幻想也是挺過癮的。只要我不回頭,他就真的有可能出現在我的身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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