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實務碩士免論文修法 重送新國會審議

就讀國立體育大學一年級的右投手宋文華(前)31日接受旅美球星陳偉殷指導投球。中央社記者林宏翰攝 104年12月31日 大 中 小 行政院院會10日通過「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體育類碩士生可用作品、成就證明或技術報告取代論文。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得以專業實務報告替代。教育部表示,為因應目前教育趨勢及現況,使學位授予及學制更彈性多元暨提升大學國際競爭力,經行政院於102年5月27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在案,但未能於上屆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因此重行擬具修正草案。草案修正要點還包括:為落實大學自主,各級學校學位名稱,名譽博士學位頒授要件及審查程序,毋須報請教育部備查。學生得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及輔科,學位得共同或分別授予,使各校教學資源整合及學制更具彈性。授課方式屬遠距教學且符合法令規定,學位證書應附記授課方式。草案並增訂,授予之學位有入學資格、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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