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女舉報遭粵官強姦 檢察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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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女子陳某昨日於廣州的廣東省水利廳門口拉起橫額,稱自己2013年遭水利廳幹部趙某趁醉強姦。雖陳某當年已搜集到證據,獲警方立案,但長沙天心區檢察院去年指證據不足,不起訴趙某。據悉,舉報女子陳某今年36歲,她稱前年10月19日於湖南長沙參加了初中同學聚會,當晚飲酒後“斷片”,翌日上午在賓館房間內醒來,但當時全身赤裸、下體劇痛,趙某當時亦一絲不掛地睡在她旁邊。趙某當時徐徐離開房間,陳某對事件亦一頭霧水,但疑遭趙某強姦。陳某接納親戚建議指,事件不可外揚,於是沒有報警,但約在“強姦案”發生5日後,陳某患上盆腔炎(即女性盆腔生殖器官、子宮周圍的結締組織及盆腔腹膜的炎症),並認為此事與“強姦案”有關,最終於同年11月底向長沙報警。當地警方起初指證據不足而無立案,陳某翌月到廣州尋趙某,趙某親口承認“發生性關係”一事,陳某亦錄了音,案件終獲立案處理。可惜,長沙天心區檢察院去年12月17日出具文件稱,“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不起訴趙某。趙某近日回應事件指,陳某“就是在鬧”,又稱自己在駕車,不方便說此事,及後均不接聽大陸記者電話。目前,省水利廳已立案處理趙某涉嫌違紀之問題,案件正在處理中。Measure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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