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十大超變態的兇殺案件(上) 網友表示:這就是為什麼廢死不能亡啊!!!





案件 1:日本名古屋孕婦剖腹被殺案(尚未破案)

       1988年3月18日下午7點半,上班族守屋靖男(此為假名/其時年31歲)結束工作,快步地趕回位於名古屋市中川區的自家公寓。

  因為他即將臨盆的愛妻,守屋美津子(27歲)獨自待在家中,且當時她已經超過預產期5天了。靖男每天都會打兩通電話回家,詢問妻子是否開始陣痛。而18日當天下午1點的電話中,美津子回答他說還沒有。之後,靖男在下午6點50分離開公司前又打了一通電話,平常響了三聲妻子就會拿起話筒,但這次竟響了十多聲都無人應答。

  晚上7點40分,靖男到了公寓樓下,抬頭看了看二樓的自家窗戶。平常應該會開燈的家裡一片漆黑,而平常早該收進屋裡的衣物竟原封不動地掛在外面。靖男急忙跑上樓梯,將手放在門把上。然而,平常都會上鎖的門竟然啪地一聲就轉開了!!

  一片死寂的屋內有一陣聲音從裡頭的房間傳來。剛開始靖男以為是他聽錯了。他小心地朝著聲音的方向走去,漸漸,他分辨出了那是什麼聲音,並開始懷疑起自己的耳朵。因為那聲音百分之百是嬰兒的哭聲!!!


  進入房間後,這次靖男開始懷疑自己的眼睛了。他驚見美津子雙腳張開地仰臥在電暖爐桌旁,一動也不動。身上穿著藍色的孕婦裝、粉紅色的運動夾克,腳上穿著黑色褲襪,雙手被白色線狀物反綁在身後,脖子上纏繞著電暖爐的電源線,電源線還插在插座上。而她的雙腳中間有一個滿身是血的嬰兒,正虛弱地哭泣著。從美津子的腹內,有一條30公分左右的臍帶蜿蜒地落在榻榻米上。

  美津子的身體從胸部、經過心窩到下腹部,有一道長38公分、深2.7公分的切痕,像是被美工刀等利刃劃過的痕跡。利刃繞過不易切開的肚臍往下切割,可以看出嬰兒並不是異常分娩,因為連子宮也被切了一道長12公分的刀口,犯人就是從這裡硬生生地將胎兒拉了出來!!!離開母體的胎兒,臍帶被隨意剪斷,其膝蓋內側、大腿內側和胯下等三處皆有刀傷。

  靖男跑到玄關打算要撥電話時,發現原本該放電話的地方卻不見電話的踪影,只看到被扯斷的電話線。為什麼沒有電話???靖男連思考的時間都沒有,他火速跑到樓下跟鄰居借電話叫了救護車。胎兒竟然奇蹟似地存活,體重2930公克。

  但是為什麼電話不見了?經過鑑識小組的勘查後,終於真相大白。他們調查美津子的遺體時,發現被切開的子宮裡面,被硬塞入了一台按鈕式的電話機,此外還有掛著車鑰匙的米奇造型的鑰匙圈。

  犯人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指紋全被擦拭乾淨,流理台有將血沖洗掉的痕跡。此外,遺體沒有受到強暴的跡象,也沒有激烈抵抗的痕跡。

  警方不管如何搜查,還是無法了解犯人的目的。這起事件,只有美津子的錢包連同里頭的現金數千塊日元遭竊,犯人並沒有對其他值錢的東西下手,警方只能從闖空門這條線來追查。這天,除了調查靖男和美津子的交友狀況外,還仔細詢問了當天有經過公寓附近的435位路人,一個個盤問過後,並沒有發現可疑人物。靖男本身也遭到懷疑,但是他回家之前都一直在公司,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嫌疑也因此洗清。

  死者美津子利用網絡販賣家庭用品,事件當天下午1點50分左右,美津子的友人主婦A(當時31歲)帶著孩子來串門,還買了兩千多日元的除臭劑。美津子將那名主婦付的錢收在錢包裡(即失竊的錢包)。下午3點左右,兩人談笑過後,美津子送主婦A到停車場,警方推測犯人可能是趁這段時間侵入屋內。

  另外,根據美津子胃裡殘留的食物來看,美津子的遇害時間推測應該是下午3點過後。

  事件當天下午3點10~20分,住在死者家樓下的主婦B目擊到一位可疑男子。根據主婦B的證詞,她當天聽到有人在轉自家的門鎖,同時還按了電鈴,因此將門半開,往門縫外一看,發現有一位身高165公分左右、年齡約30歲上下、圓臉、看似上班族的男子站在門口。那名男子問道:“請問你知道中村先生住在哪嗎?”,主婦B回答“不知道”後連忙將門關上。之後有多人目擊那名男子在公寓附近徘徊。無法確定那名男子跟事件是否有直接的關係,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死者的名字並不叫「中村」。

  最後,犯人被描繪成「喜好毀損屍體的性倒錯者」,警方在鄰近的各車站周邊設置了內容為“ 如果您的身旁有對孕婦懷有異常癖好的人,請馬上通知警方 ”的告示牌。而後,警方雖努力地搜查,但卻毫無任何收穫。

  在《犯罪地獄變》此書中有提及這起事件,書中寫道:“案發前天的3月17日,電視的深夜頻道當中,曾經介紹歌川國嘉和芳年的殘酷浮世繪—— 《無殘繪英名二十八句》。據說芳年的浮世繪是以“ 將勒斃的孕婦開膛剖肚,取出胎兒 ”為主題。因此,書中懷疑犯人是因為看了這個節目後才引發的犯罪行為。這麼說或許有點太過於武斷,但也不能說兩者毫無關係。

  另外,在美津子的子宮內發現的「電話機」和「掛著車鑰匙的米奇造型鑰匙圈」,這個把電話機藏起來的舉動,可以解釋為:犯人想拖慢他人對外聯絡的時間,而藏車鑰匙也可作同樣解釋:犯人是想拖慢將美津子送醫急救的時間。但是為什麼要藏在子宮內??不易發現的地方應還有很多才對,為什麼偏偏要藏在子宮??據此可以推測犯人對孕婦有異常的癖好。如此看來,這起事件似乎不是單純的竊盜案。

  另外,和美津子一同利用網絡販賣商品的團體,過去曾經傳出疑似非法多層次傳銷的事件。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有人認為:塞入腹中的「電話機」和「米奇造型鑰匙圈」可能就是表示「老鼠會」,有可能是因此引發殺機。如果真是這樣,那車鑰匙是死者的物品,而「米奇鑰匙圈」則是犯人準備的嗎?似乎要永遠成為一個謎了~

  2003年3月18日,此案因過了有效時限,無法再被起訴。 (注:日本從2005年1月1日起,殺人案的時效改為25年)



案件2:北九州連續監禁殺人事件

       這一兇案發生在1996年至1998年間,但直到2002年時因為一位18歲少女從案犯手中成功脫逃,這個充滿了殘虐的殺人魔窟才浮出水面。

       案犯為夫妻二人,夫婦二人將7名受害者(其中六人均為他們的親戚)監禁折磨達半年之久,並讓他們之間自相殘殺。案件中,共有6個人慘遭殺害。這些屍體幾乎都是在浴室內用菜刀、鋸條肢解後,再用攪拌機搗碎投入大海。

【關係圖:】



  男犯名叫松永太,犯案時44歲。女犯名叫緒方純子,43歲。案發後,福岡地方裁判所在一審中將這兩個殺人兇手判處死刑。

  而就在接受死刑判決的前一天,殺人兇手緒方純子曾向日本一位撰寫報告文學的記者袒露心聲。她說:“你問我現在的心境嗎?明天就要接受判決了,但我現在心裡好像很踏實,也很平靜。從一開始,我就知道自己會接受什麼樣的刑罰,開庭宣判的時候也不會有什麼變化。”說到這裡,緒方純子突然用手帕捂著嘴笑了起來。

       這起事件的主犯是松永太,也是緒方純子的丈夫。雖然從姓氏上看,兩個人好像不是一家人。沒錯,他們實際上是情人關係。在高中時代是同班同學,因為畢業以後重新見面,形成了這種在日文中叫“內緣關係”的情人關係。松永太一直用暴力控制著緒方純子。

       松永太原來經營著一家銷售臥室被褥的公司。因為屢次使用欺詐商法,1992年松永太被警方以涉嫌犯有脅迫罪和欺詐罪全國通緝,他們夫婦開始了逃亡生活。

       他們四處躲避,四處不得安寧。他們四處騙錢,然後繼續逃亡。舉世罕見的連續殺人事件,就是在他們逃亡生涯中的一所公寓裡面發生的。

       松永太以能夠找到生財之道為藉口,把一個30多歲的男子和他的女兒監禁在浴室裡面,對他們的飲食、睡眠、大小便都加以限制,並且經常用電棍對其進行電擊拷問。1996年2月,這名男子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這名男子的屍體由緒方純子和男子的女兒進行了肢解,然後她們將碎屍扔進了大海裡。這名男子的女兒繼續被松永太緊緊地控制著。

       1997年4月,松永太感到再也籌集不到逃亡資金時,就開始把目標鎖定在了緒方純子的娘家,打算將這一家的財產全部侵吞。緒方純子的娘家是久留米市內富裕的農戶,擁有大片的土地。在日本,真正的農民,也就是真正的地主。

       松永太把緒方純子參加了「殺人」和「肢解屍體」的事情告訴給她的家人,隨之而來的就是赤裸裸的威脅。在這種威脅下,松永太至少從緒方純子的家中索取了6300萬日元。

       當這些錢都花光後,當緒方純子的家族無法再從金融機關獲得貸款時,松永太把緒方純子、她的父母、妹妹夫婦、妹妹夫婦的一兒一女都監禁起來,讓這一家七口開始過著電棍下的悲慘生活。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松永太在對緒方純子一家進行恐怖統治後,又殘忍地命令他們相互之間進行殺害。松永太自己並不動手,而是指定誰去殺誰。但最最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緒方純子一家人也就真的忠實地執行了松永太下達的殺害命令!

(以下很殘忍....請做好心理準備)


       首先,松永太下令,讓緒方純子在一間和式房內對當時61歲的父親進行“通電”,多次用高壓電棍擊打父親的乳頭,最後導致跪在地上苦苦求饒的父親慘不忍睹地死去。

       接下來,松永太對一直“啊、啊”地發出喊叫之聲緒方純子的58歲的母親十分不滿,他陰狠地說:“如果這樣下去,外面會聽到這種叫聲的。”於是,喪失理智的緒方純子又把母親拽進浴室。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38歲的妹夫把電線勒在岳母的脖子上,命令她33歲的妹妹按住母親掙扎的雙腳,最後把母親活活地用電線勒死。

       而接下來,由於緒方純子的妹妹經常遭受松永太的電擊,耳朵已經基本上聽不見了。松永太於是下了定論“她的腦袋變壞了”——從此決定了她的命運。在此之前,緒方純子的妹妹實際上已經淪為了松永太的“性奴”,每天都要遭受他的性虐待。松永太不管緒方純子妹妹可能懷孕的事情,命令將她也拽進浴室,讓她10歲的女兒按住母親的雙腳,讓她的丈夫用電線把她勒斃致死。

       這時,殺害了兩個人的緒方純子的妹夫,精神崩潰了。他每天嘔吐、腹瀉不止。為了進行製裁,松永太就讓他把自己的大便吃下去。沒過多久,他也因為心力衰竭,在浴室中死去了。

       此時,只剩下緒方純子妹妹的一兒一女了。這兩個可愛的孩子曾經被作為控制整個家族的人質,但此刻已經成為松永太邪惡生活的障礙了。於是,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妹妹的女兒在廚房裡把5歲的弟弟殺害了!!!!

        然後,松永太又用電棍多次電擊緒方純子妹妹女兒的臉部,對她進行慘無人道的拷打,逼著她說自己該死。就這樣,在廚房殺害了弟弟之後,她也躺在了廚房的地板上,閉上了眼睛,由緒方純子和第一個男性被害者的女兒用電線捆綁在她身體的兩側,她就這樣活活地被電死了。

       半年之間,6個人慘遭殺害。而這些受害者的屍體幾乎都在浴室內,用菜刀、鋸條肢解後,再用攪拌機搗碎,然後投棄在波瀾萬丈的大海裡。

     一個家族,就這樣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直到2002年,第一個被害者的女兒,實在無法忍受松永太變態兇殘的暴力,她毅然從公寓中逃跑出來,向警方求救。當年,她17歲,而這個殘忍的事件也因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但是,被捕以後,緒方純子曾經長時間保持沉默,參加審訊的警員都說她戴著“鐵面具”。大約是半年以後,經過多方努力,緒方純子終於從被松永太洗腦的狀態下走了出來。「我想說真話了。我準備接受死刑。」於是,事件的黑幕也就此揭開。

  相比之下,松永太仍然保持沉默。對緒方純子的自供,他的解釋是這樣的:“緒方家的成員相互之間都有仇恨,所以他們才相互殺害。與我沒有任何關係,我也沒有發出過殺害的指示。”也就是說,松永太認為自己無罪。

       在庭審過程中,兩個人對法官的詢問也是完全不同的答复。緒方純子對起訴的事實全部承認,用冷靜的口吻回答一切問題。松永太則對起訴的事實全面否認,經常是漲紅著臉大聲喊道:“無禮!”或“你們不要對我進行說教!”松永太還曾對檢察官和緒方純子的律師進行猛烈的人身攻擊,然後用十分誇張的口吻對法官說:“審判長先生,請您理解我。” 這實際上是一種拒不認罪的哀嘆!!!

       只是,令人抱有疑問的是,緒方純子一家為什麼會如此服服帖帖地順從松永太的殺人命令呢?他們為什麼沒有進行過任何抵抗呢?他們為什麼沒有嘗試過逃跑呢?

  緒方純子表示自己很難用語言來描述當時異常的心理狀態,所以很多事情也就沒有辦法清晰地勾畫出來。

       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後,或許可以說,電棍的拷問給了緒方純子很大的心理影響。

      松永太使用的『通電方法』,就是將電線的銅絲分成兩股,然後栓捆在被害者的手腳、臉龐、乳頭、陰部等部位。在發出命令和拷問的期間,松永太就是不斷地插、拔著連接電線的插銷。

       有一段時間,緒方純子幾乎是每天都要接受松永太的『通電』制裁。回憶起那段生活,緒方純子說:「 我那時感覺自己好像不存在了。無法判斷善惡是非,只能按照松永太個人的好惡去辦事,去執行他的命令。 」她還說:「 我那時滿腦子中只是想著如何逃避這種通電,那種持續的緊張,讓我恨不得把自己變成一塊石頭。思考力衰弱下來,什麼事情都不想了,後來恢復起來非常困難。」

       這些,都不僅是對『通電』過程的描述,也是一種對心理影響的最好註腳。

       在對緒方純子一家進行監禁的時候,松永太也是巧妙地利用通電的恐怖進行著對家庭成員的分化。他自我設計了一個『奴隸標準』,然後對不符合這個「標準」的人集中『通電』,先行殺害。

       結果,這個家庭的全體成員們,都千方百計爭先恐後地討松永太的歡心,相互之間進行著背叛、咒罵、毆打,最終是為躲避『通電地獄』而接受了殺害親人的命令,沒有人想起來要依靠團結來進行抵抗。這種電流帶來的精神變異,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

       而對這種事實,松永太當然是極力否認。他說:「我不是要對他們進行虐待。我要建立一個父親的權威,要建立一種共同生活的秩序,從事的是一種秩序型通電教育。」



案件3:福田孝行殺人案
。這起案件大家也許不陌生~就是日本那起非常著名的未成年死刑案。


     這是日本第一個未成年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在日本山口縣光市,一名剛滿18歲的少年犯下了殺害一對母女且進行姦屍的嚴重罪案。儘管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經過纏訟9年,少年終於被判死刑,這是日本第一個剛滿18歲(日本20歲才成年)判死刑的案例,也在近年最有名的死刑案例。

【兇手照片】



【受害者生前的全家福】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兇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本村彌生與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踪影。而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踪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在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了用塑料袋包著的、當時才11個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了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了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了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捆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在這一切都結束後,他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了屍姦。

       與此同時,當時11個月大的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止,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但嬰兒還是一邊哭著,一邊掙扎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其所犯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慮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跟情緒!!!【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

       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了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本菌:我可以說髒話嗎】

       本村洋先生不斷地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但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上的被害者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召開記者會,說道: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案檢察官的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其平日個性沉穩內斂。而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此時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讓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檢察官說:
      「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洋,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洋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洋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他說:
       「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現狀是這樣的——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本村洋的訴求,很快就得到了正面的響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在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洋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響應的11天后,小渕總理因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可是在他過世的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檢察審査會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像本村先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而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將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法院。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地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犯人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

       “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道: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而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纏訟9年,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幫福田孝行辯護的律師團的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他們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兇殺案的審判,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三審,由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辯護團的主任律師——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彌生以及本村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了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奸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所以,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有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而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四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同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

       此時,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2002年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地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現在在福田身上應驗。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網友認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 ”——在“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的Facebook上留有這麼幾句話。(補充: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裁判所駁回二審上訴,維持判處被告人福田孝行死刑。)



【補充一張本村洋先生的照片(召開記者會的照片)】



案件4: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

日本漫畫家藤井誠二曾將此案改編成作品《17歲殺人犯》,此案除了漫畫以外,還於2004年被日本導演中村拓搬上銀幕。



【埼玉縣警方的小記錄本】

時間: 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
地點:日本東京都足立區
被害人:埼玉縣的17歲女高中生古田順子
作案兇手:四名16到18歲的高中輟學的少年
手段:將被害人監禁41日,期間施以強姦、毆打、焚燒等暴行至死。
備註:遺體在東京都江東區若洲內(現若洲海浜公園敷地)被人發現以水泥密封在圓柱油桶內。

這起案件的可怕之處在於手段之惡劣——用水泥封死受害者;

以及作案人年齡之幼——案發時全部未成年。



       他們如何能夠做出這類獸性,或許從其家庭背景可窺一二。

       作案的4位少年全部為高中輟學,其中三人父母分居,餘下一位的父母則是直接離婚。除了其中一位沒有前科外,其餘幾人全部有入侵校園、偷車、逃家、非法持有刀械、暴力行為等前科。

       在此我們單獨把主犯A君拿出來講講:(由於當時幾人均未成年,因而沒有公開姓名)

       主嫌少年A(當時18歲)是個無業遊民,家住東京都足立區,家裡有雙親和一個妹妹。其父在證劵公司上班,母親則是鋼琴老師,兩人工作都很忙碌,所以A君從小就得不到雙親的關愛。且父母親彼此的關係也不和諧。

        A從小脾氣就很暴躁,國中時曾學習柔道,因此也推甄上了東京都內某所私立大學的附屬高中。但是因為A太強了,在學校裡他常常被學長欺負。為了發洩怨氣,A會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煩,而在家時則會對母親拳打腳踢,家庭關係因而崩壞。

       A在高中一年級第二學期時被學校退學,之後跑去當了瓷磚工人,同時也加入了飛車黨。平時靠飛車搶劫來賺外快,在此期間又染上毒癮,開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從警方掌控的資料來看,A富有領導性,他成立了一個叫做「極青會」的少年流氓組織,並擔任組織首領,平時主要是靠暴力強迫推銷店家買花等等。同時他和B、C、D三人的關係匪淺。A因為幫D的哥哥找偷車賊,變得能夠自由進出D的家。同時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後就理所當然地變成A的小弟。

       這群少年的父母由於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就算孩子有脫軌的行為他們都不敢責斥。四人每天晚上,都會聚集在D家的二樓。A當時就已經在用自己的新車SILVIA從事犯罪,例如強拉女子上車後施以強暴、或者是飛車搶劫等。

      1988 年11月,A,B, C,D四名兇手綁架並監禁了埼玉縣高二女學生古田順子。此時古田順子僅17歲。

       女學生是如何落入他們手中的呢?

       據犯人事後供認,他們的手法為:在路上看到騎腳踏車的古田,就過去將她撞倒,再假裝好心幫忙——進而就發生了這一切。Σ(っ°Д °;)っ!!!!

       在綁架了古田後,A首先強迫古田打電話給她的父母,謊稱她已經離家出走,但是是跟“朋友”在一起,而非處於“危險”的情況下。並且恐嚇她,要她於被監禁的期間,在D的父母前假裝是他們4人其中一人的女友。

       在被監禁期間,古田不只一次試著向D的父母求救,但他們卻沒有任何的行動。當A知道這對夫婦不會報警以後,更是囂張得連『假裝』也不做了。

       回到案件中來,在夫婦不採取行動、任由古田被綁架的期間——直至被殺害的44天裡——古田遭遇了什麼呢?


(再次提醒,以下看到氣急攻心別怪我沒提醒你啊)


      在四人監禁古田的期間,他們施行了許多慘無人道的暴行,包括4人輪暴她、毆打她、並且強迫她喝自己的尿,用鐵棒、甚至煙火等異物侵入她的下體與肛門,然後逼迫她手淫,最後用香煙與打火機點燃引信,另外,他們還對古田試著報警的行為做了嚴厲懲罰。



【此為案發現場,少女就是在此遭受虐待直至被殺害】


     據他們供稱,他們讓「近百人」知道古田被監禁於此,但這些人是否曾經在古田被監禁期間曾拜訪過,或者他們也強暴、虐待她就不得而知了。

  古田不只一次乞求他們放了她,當她知道事情已經無法挽回時,她甚至要求他們直接殺了她。

       1989年1月4日,4名兇手藉口輸了麻將,輪流用鐵棒毆打她,並且在她的腿、手臂、臉與身體上淋上燃料,放火焚燒她,最後她因傷勢過重而死。

        這些兇手宣稱,他們不曉得也沒注意到她的受傷如此嚴重,並且覺得古田是在假裝重傷。隨後,這些兇手將古田的屍體放入容量55加侖的圓形油桶中,並且以水泥灌滿空隙,其後該桶重達305公斤,而他們打算將它棄置於東京江東區若洲15號地海浜公園預定地。

       至此,案件的過程已非常清晰了。但,在此案中,卻還有幾點不得不提:實際上古田在被監禁的過程中也曾被人發現,甚至她還曾成功報警。那麼她又為何遲遲沒有被救出,以至於被迫害至此的呢?

       首先,古田被關押在案犯D的家裡。而當時,案犯的母親甚至還在家中!

      4人將順子帶往D家的2樓監禁。這天,D的父親因為參加員工旅行不在家,家裡只有母親和D的哥哥G。11月28日,A以「給你們看個好東西」為由,把E(當時17歲)和F(當時16歲)約出來,之後在一夥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裡輪姦了順子。

       順子拼命的抵抗。在樓下的母親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順子的臉被壓在寢具上而無法出聲求救。他們更將順子部分的陰毛剃掉,還把各種異物塞進她的陰道裡凌虐她。

       11月30日晚上9點,D的母親首度看見順子,叫D趕快讓她回家。但一個禮拜過後,她發現順子還在2樓,便直接要順子快回家,但似乎沒什麼效果....

       這就是案犯的母親發現古田後的所作所為。

       至於少女的父母,前文有提到,是通過電話擺平的。其細節如下:

     「這段期間他們曾經讓順子打電話回家,叫她跟家裡的人說自己是離家出走,請家人不要報警。」

       「電話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順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兒是離家出走。」

       而最奇怪的就是報警那一次,具體是怎麼回事呢?!!

       而後他們不分晝夜地玩弄順子的肉體,每當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裡,讓她清醒後在繼續凌虐。

       這段期間他們輪流地監視,不讓她逃跑。12月初的某日下午4點,少年們因為昨晚夜遊正呼呼大睡,順子趁機從2樓來到1 樓的客廳,打算報警。

       但不巧,卻被睡在電話附近的A發現。很快地,警方利用逆偵測查到D家的電話打過去做確認時,A接起電話敷衍警方說:「沒事,我搞錯了」,便掛上電話。

       A和B因為此事,對順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殘暴,打她、踢她、甚至還拿打火機燒傷她的腳背。除外,還餵她吸食強力膠、強灌她威士忌等酒類,以此為樂。


        此案的解說到此為止。少女最後被虐待而死,死後被灌入水泥。此案中各種虐待的具體細節實在太過於殘忍和變態!!!!也不建議各位去查!!

       作案的4位少年,在凌虐並殺害古田的過程中,從頭至尾都保持著嬉笑輕快的狀態,活似日本愛情動作片及H漫中的主角。而在銷毀受害者屍體後,少年又一次感性度爆表,大概自以為愛情片的男豬附體:

      隔天5日早晨,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少年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子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裡,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 A在這個時候找到了當時由長渕剛主演的熱門連續劇《蜻蜓》的完結篇錄像帶。這是因為順子一直很期待這部連續劇的完結篇,而被綁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彩大結局​​,但是她卻沒能收看到。曾有幾次聽她說過很遺憾之類的話,所以A才想把錄像帶一起放進去……

       關於此案的後續,竹葉菌不想補充太多。如果不是A因為別的施暴案被警方逮捕,不是因為A在​​被逮捕後由於誤解了警方隨意的一句話而說出殺害順子的事,也許這樁罪案永遠不會重見天日。

       雖然由於案情嚴重、犯罪歷時長、社會影響大,但由於涉案者當時均未成年,即使檢察官希望4名嫌犯能與成人犯罪受同樣的刑罰,法官還是以嫌犯年齡不足,而將他們以少年犯受審。4名兇手最終以傷害致死罪被起訴,而非謀殺。四人均被判處不同量的有期徒刑,截至目前,除了主嫌A君外,其餘三人均已出獄。



案件 5:秋葉原殺人事件

【案發現場照片】


【秋葉原警方小記錄本】

    案犯:加藤智大,25歲,企業員工
    武器:一手藍波刀,一手匕首,雙刀上陣。另有坐騎貨車一輛,兼具趕路與碾壓效果。
    受害者:事件中共有7人死亡,另有10人輕重傷送醫。
    時間: 2008年6月8日下午12時30分


           作為一名能對不相干的人進行殘殺的案犯,加藤智大的動機如下:

           2008年5月27日,加藤智大在網路留言板留下自己可能6月中旬會被公司開除等留言,之後數日繼續留言吐苦,怨嘆認識不到朋友、交不到女友,但遭到一些毒舌網友的嘲笑謾罵,繼而引發了激烈的網上爭吵。

           6月5日,加藤智大在公司發現自己的制服失踪,認為這是已被公司開除的意思,因而憤慨咆哮,之後再也沒有上班,並決定殺人洩憤。

           制服事件的第二天,案犯就開始準備裝備了:

          6月6日中午,前往福井縣福井市購買凶器,共6把4種不同的匕首刀械和一條特殊警棍,其後返回靜岡。 6月7日上午搭乘在來線和新幹線到秋葉原出售一些電腦軟件,以賺取犯案用貨車的租金和高速公路過路費用,並且觀察秋葉原的地形與路況,事成後返回靜岡,把過程寫上網上留言板。 同日還向靜岡縣沼津市的一間租車公司以搬屋為由租借一輛用作犯案的2公噸重的貨車。

           6月8日,這位沒有女朋友、沒有制服的憤世嫉俗者行動了:

           下午12時30分,加藤智大駕駛貨車闖越紅燈,時速40公里衝進行人專用區,導致5名行人慘遭撞倒或輾壓。加藤智大隨即下車,雙手揮舞著藍波刀與匕首,一邊瘋狂地大叫,一邊攻擊剛剛被撞倒的路人及周圍群眾,2分鐘內先後在100米乘以70米的範圍內刺傷12人。因當日是星期天,該路段實施行人專用區措施,街道上滿是行人,場面頓時大亂。

           加藤智大在5分鐘內被捕,聲稱犯案動機是對生活感到苦悶、厭世,來秋葉原是為了殺人,任誰都可以,又謊稱自己是黑道人物,但後來證實其實為汽車工場的員工。

    對秋葉原事件最後做個概述:

           事件本身沒什麼好說的,只能說案犯本人實在太奇葩了。然而報復社會者自有一套邏輯,本身也不是我們所能理解的。

           不過,奇怪的後續還是有的,那就是在案發後對此次案件無窮無盡的模仿犯

           案發之後出現大量模仿事件的犯罪預告。

           截至6月16日,警方對其中6項網上預告作出調查,並拘捕了其中3人。

           在6月12日,警方拘捕第一位模仿犯疑犯大木琢也(29歲男),大木琢也於6月8日事件之後,在2ch寫下“駕車衝入山形市的樂器店”的留言,有人看到留言報警,大木琢也被拘捕後承認是模仿秋葉原殺人事件。

           6月14日,又出現明天會在日本九州某車站大量殺人的留言,預告者留言說到對加藤智大有共鳴。翌日警方確認是福岡縣內的一位當兼職的17歲女性,該女性承認這是惡作劇。同日,大阪府警方拘捕了傳送聲稱要作出無差別殺人的電子郵件的坂井良行(35歲男)。

           6月16日,警方拘捕再在2ch寫上於池袋殺100人預告的鈴木陽(29歲男),和打電話到警署說在長野車站殺人的小林仁司(56歲男) ,後者稱當時酒後亂性,不是實際想殺人。

           6月18日,拘捕打電話到一所小學預告像秋葉原那樣用車輾壓殺人的加藤宏之(39歲男),加藤宏之承認有打過電話,但否認有作出威脅。另外,在網路留言板預告“要在土浦車站做出秋葉原的事,刀和槍械也準備好了”的野村拓也(21歲男),被捕後說是惡作劇。
           6月20日,再拘捕其餘三人。6月21日,拘捕幾位作出殺人預告的人。
           6月23日,又拘捕四人。
           6月24日是兩人......
         才終於逐漸減少,在沒完沒了的恐怖預告中,似乎也讓這起事件成了最轟動的無差別殺人。




壞東西看完都快吐血了~~~氣到吐血!!
快告訴我我不是一個人這麼生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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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胡說八道壞東西 於 2015-10-6 16:2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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