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她收留遊民包吃包住 下場卻是這樣…
婦人收留施姓男遊民,施男卻趁機猥褻婦人遭判刑。示意圖(下同)
北市一名已婚婦人去年12月初行經萬華艋舺公園,見到一名44歲施姓男遊民流浪街頭,由於時值寒冬,
婦人不忍施男挨餓受凍,便請施男到她家住宿,不料數天後,施男凌晨竟闖到婦人房間,撫摸熟睡婦人的胸部和下體,婦人驚醒後怒罵施男忘恩負義,將施男趕出家門並報案,士林地院今依乘機猥褻罪,判施男9月徒刑。
據悉,施男因與家人關係不佳,流落街頭已約2年時間,去年獲婦人收留,施男也積極打零工賺錢。
而這名婦人與丈夫同住,兩夫妻心地良善,當初收留施男前,婦人也徵得丈夫同意,並整理出一間房間給施男,包吃包住,沒想到卻引狼入室,遭施男猥褻,憤而報案。
施男起初坦承,自己喝醉酒後,趁婦人熟睡時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但婦人突然大喊,他才驚覺自己做錯事;法院審理時,施男卻改稱,因喝醉酒,忘記自己當時在做什麼,否認有猥褻婦人的意圖。
但婦人指證歷歷,稱當時自己在睡覺,發覺有人從她胸部一路摸到下體,她才驚醒,隨即跳下床,要求施男離開。
法官審酌兩人並無其他財物、恩怨糾紛,且婦人前後說詞一致,因此不採信施男辯詞,痛批施男罔顧婦人善意收留,竟為逞私慾就乘機猥褻婦人,依乘機猥褻罪判施男9月徒刑,可上訴。
世新大學社發所遊民工作坊負責人陳大衛今指出,本案的被害人雖然立意良善,收留施男,
但因遊民的問題十分複雜,不只是因沒地方住、沒錢就成為遊民,且遊民來自社會各階層,一般人沒受過社工訓練,不建議直接收留遊民。若在路上遇到身體狀況不佳的遊民,民眾應通報當地社會局處理。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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