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稱「小三比較好」 男子失婚又賠錢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經營機械公司的林男前年與妻子再婚,卻發現妻子於妻子老闆蘇姓人夫互傳「寶貝老婆」、「小三比較好」等訊息。林男向蘇男提告求償。今新北地院認為,蘇男確知林妻再婚,判他須賠償10萬元,可上訴。林男發現妻子與蘇姓人夫有曖昧簡訊,因此憤而提告,蘇男對此辯稱,不知林男已與妻子再婚,平日對話雖親密,但沒有無超越界線。新北地院檢視訊息發現,蘇男訊息中明顯提到林男,稱「你老公剛在窗外偷看你的舉動」、「因為我們在一起只有上班時間!你們在一起的時間較長!」訊息中林男妻子也提到,「他在家啦!等一下問東問西,我不知怎麼回答,所以還是乖乖在家。」法院認為,對話中蘇男明顯知道對方已再婚,加上林妻也承認確與蘇男交往,認定蘇男破壞婚姻,今判賠蘇男10萬元,蘇男也已合妻子離婚,離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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