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1年!親人器捐可「加分」 11人提早換器官

▲弟弟腦死曾器捐,讓腎衰竭而需長期洗腎的謝威獲「加分」提前等到換腎機會。 大 中 小 台灣創舉,只要配偶或三等血親曾捐過器官,正在等待器官捐贈的病人就能享有「加分」排序大幅往前,新制自103年10月上路以來,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21)天公布最新統計,已有11人因此順利接受器官移植,因家人的大愛而重生。家住新北市的謝威就是其中一人,當年剛從軍中退役的弟弟因腦血管意外而腦死,在篤信佛教的媽媽與其他兄弟姐妹討論之後,一口氣捐贈出心臟、肝臟、腎臟、眼角膜、皮膚及骨骼,謝媽媽更從此擔任推廣器官捐贈觀念的志工。謝威表示,自己因腎衰竭從100年開始長期洗腎,在加分新制實施之初,礙於腎衰竭之外的其他健康問題,不適合移植,直至104年8月才登錄變更身分註記,沒想到註記後不到一周就順利獲得移植的機會,移植至今4個月,不僅擺脫洗腎之苦,原有的三高問題也獲得改善。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103年10月1日衛福部「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新制上路後,截至今年1月11日為止,登錄系統中有12位捐贈者家屬完成等候器官註記,其中11人受惠加分,已順利接受移植。來自台東的陳敏鳴則是新制上路後首位受惠的腎臟受贈者,當時等候腎臟移植已2年的陳敏鳴,一周需要洗腎三次,等候名單排序在2438位,移植遙遙無期,直到器捐新制上路,受惠20年前車禍意外過世的外甥曾器捐,一周內即配對到合適的捐贈者,並順利完成腎臟移植手術,速度之快超乎家屬預期。李伯璋強調,器官捐贈原本就是互助互惠的概念,為了向捐贈者家屬致敬而提出三親等內血親優先受惠的政策,實踐了這個本質,對器官捐贈的推廣也有相當大的幫助,器官捐贈人數突破10年新高,從103年的223人,增加到104年的264人,受惠人數也由103年的839人成長到104年的9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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