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日籍受難者遺族爭賠償 法院判賠600萬

▲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難者青山惠先之子青山惠昭(圖),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新台幣600萬元賠償未果而跨海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判決青山惠昭勝訴,應獲賠600萬元。(中央社檔案照片) 大 中 小 日本籍男子青山惠先於二二八事件期間在台失蹤,二二八事件基金會認定他是受難者,同意向後代賠償600萬元,遭內政部指示拒賠。青山惠先之子青山惠昭因而跨海打行政訴訟,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青山惠昭勝訴,可獲賠600萬元,可望是二二八事件首位獲賠的外籍受難者家屬。青山惠先在台遇上二二八事件後失蹤,後經日本沖繩法院宣告死亡。二二八基金會原認定青山惠仙為二二八受難者,但內政部認為,日本對慰安婦並沒有同等賠償,基於國與國平等互惠,指示基金會不賠。青山惠昭跨海提出行政訴訟,認為內政部不該干預基金會的決議,對此,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二二八事件及賠償處理條例》為國家賠償的特別法 ,並未規定不適用於外籍人士,相關證據和調查都顯示青山惠先於二二八事件中遇害,基金會不應遵照內政部指示拒絕賠償,判決應賠償後代家屬600萬元 。列為此案被告的二二八事件基金會,接獲判決結果後表示,近期內將召開董事會研議,決定是否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