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O時報性騷李艷秋 裁決成立


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申訴自O時報性騷擾,第二次裁決出爐確認成立。記者鍾智凱與主編邱婉智因情節重大,北市社會局昨天(5日)說,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兩人可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約3000美元)罰鍰。

李艷秋去年5月投書“中O時報”時論廣場,感嘆媒體以物化女主播吸引點閱率。沒想到自O時報發一篇“不爽聊罩杯,李艷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回擊,摘錄網路上的情色文章挖苦李艷秋,“原來主播也有春色無邊的一面”。.

據中O社報導,媒體指出,李艷秋委託律師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訴自O時報性騷擾,首次裁決不成立,她再次申訴並於昨日臉書發文說,第二次裁決出爐,記者鍾智凱與主編邱婉智被判情節重大,性騷成立;但另外控告總編輯胡文輝及社長林鴻邦則未成立。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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