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龍王」誆騙女信眾 畫咒性侵改判19年半

▲騙全裸畫咒可改運,「龍少主」性侵女信徒被起訴。(圖/翻攝自華視) 大 中 小 自稱「龍王」的蘇姓男子,誆稱自己被龍王附身具法力,與妻子許姓女子開神壇對感情、工作不順的女子騙財騙色,一審時蘇男夫婦各27年6月、22年徒刑,27日高等法院則改判蘇男19年6月,有2年半可以易科罰金,許女則是13年6月,有2年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蘇男自稱是「龍王」、「龍少主」,將自己蘆洲區的住所稱為「龍神居」,還自創一套「裸體開龍咒」改運法,對女信徒佯稱遭鬼魅糾纏而導致運勢不佳,必須裸身讓他畫符改運,蘇男便趁機對女信徒抓胸摸下體。蘇男夫妻一搭一唱,甚至恫嚇其中4名女信徒體內有穢氣,必須與龍王締結婚約,趁機性侵4女,還逼迫簽下 873億元本票當作供養金,這些被害人遭性侵後,出現憂鬱、焦慮等症狀,害怕與男性接觸,遭受旁人異樣眼光。全案刑事部分,一審時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蘇嫌27年6個月徒刑,蘇妻22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法官認為人有權相信不能證明的事,但宗教行為不應趁他人煩惱焦慮、不幸的狀態下,煽起不安感及恐懼,更不能因批有神靈外表而豁免法律規範。27日高院進行二審,判決蘇男19年6月,有2年半可以易科罰金,許女則是13年6月,有2年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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