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爆料:某網紅跟照片差10萬八千里,實質上在接局、伴遊和S,老闆說:本人跟照片不同人...
(圖片翻攝自:爆料公社 原文如下Katel Lai 6小時網紅鞏小姐本人,跟照片差10萬八千里。
實質上在接局、伴遊和s!
我是上海一個上市上櫃總經理的私人特助,老闆特別喜歡招待台灣女生到上海玩,對來玩的女生也都很大方,機位永遠商務艙,住的都是超五星酒店,但老闆不喜歡那種什麼伴遊還是接局的,他讓我給他介紹都是朋友。到上海,也都會給來玩的女生一些逛街的錢啊、買東西的錢、是個很大方的人!幾個月前人家介紹這個網美,但我沒看過本人,看了照片覺得還可以,而且只有18歲,但這個網美到上海跟我碰面的時後完全認不出來!!!身高150都沒有!又黑、又矮、又醜!
當下,老闆說:本人跟照片不同人...接著,網紅吃飯沒禮貌,玩手機不講話。我去上個廁所回來,老闆說:你朋友約我去開房間...我當下整個傻眼..(鞏小姐)你知道自己在幹麻嗎?她說我很清醒啊 !那我也就不管了,接著不到一小時,鞏傳訊息給我說她想走了,我擔心她一個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我特地跑到飯店接她,把她帶回我家,然後原來她跟我老闆開價--睡一次10萬人民幣!這讓我老闆超反彈,老闆不是花不起,而是感覺很差...這女生過河拆橋告诉老闆開那麼高是因爲我要跟她對分錢,告诉我老闆是我派她來賺錢的!
我老闆聽了很生氣!然後,因此害我丟了一個月四萬人民幣的工作工作!
我打電話給鞏小姐小姐,她在那一直說對不起我不知道事情會那麼嚴重 ,一直哭, 我說:你害我丟了工作!!!她拜託我不要去跟別人講她之前都在接伴遊、接s的局。
我們後來從介紹的中間人談定,她害我丟了工作至少要賠償我,也談定了25萬賠償金額,到約好交錢那天她又反悔躲起來了,還跟我說:我媽、我朋友都知道我在接局、接s,叫我去講沒關係,還指名要我來爆料公社爆...我是透過飯局經紀人接觸到鞏小姐的,當然她到上海前的分成也講的很清楚,她拿到的現金跟她的經紀人一人一半,收到的禮物全歸她。
但是,這個18歲女生認識了我老闆後,想越過所有人私下賺錢,然後開出了10萬人民幣睡一晚!
先是假裝主動找我老闆開房,過一小時說叫我去救她,接著跟我老闆說我指使她這樣做的,因為我們要賺她的錢,然後就私底下交易了。我個人不是做什麼專業經紀人,也不是接局的。剛好這次老闆想玩,請我找人我才找到經紀人配合。但出發前都已經講好不是伴遊,但我老闆很大方,以認識朋友的心態在招待「台灣貴賓」。
這個網美,不但讓我丟了工作,說好的賠償我二十五萬,也當天又後悔,麻煩你們八大行業的經紀人看好了,絕對別跟這女生配合!她只會過河拆橋! 如有不妥請管管幫忙刪文
我簡單的說一下,為什麼我要告某網友。
因為我翻譯這篇文章純粹是因為原版主的文章很難閱讀。
我對網紅沒有任何意見,但是我是真的很不能接受賣身啦......
我為什麼要告謝奧?因為可以評論但不要羞辱,更何況我只是劃重點,跟標標點符號的路人。
化名謝奧的女士,不要以為躲在螢幕後丟幾張五十、一百鈔票的圖我就怕您。我理解這位網紅也許面對的生活艱苦,並不代表我裡解她後就必須被您們唾棄。
不管有任何的困難,賣掉自己都是最差最差的選擇,甚至它不該是個選擇!
我承認我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因為我不懂花樣年華的你們怎麼只剩伴遊可以過日子?我昨晚才知道,跟你們講理,試圖想幫助你們是空做夢,因為你們的驕傲也許覺得寧可讓自己被沒有感情的人抽插,也不要其他人的幫助。文章引用自:爆料公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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