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違法命令無做為 勞工局長遭砲轟

面對違法命令不敢表態 勞工局長被k 大 中 小 勞動部發文要求各縣市政府雇主聘用外勞,應先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出身的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卻只會一再請示,毫無積極做為。市議員林慶鎭認定王鑫基無擔當, 20日炮轟王鑫基『領什麼薪水,對得起工作嗎?』 林慶鎭指出,勞動部今年9月14日行文全國各縣市政府,要求自發文日起,受理雇主申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法」第16條規定證明文件時,請新增查核雇主是否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補提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林慶鎭接獲雇主陳情,質疑勞動部該行政命令違反法令,以不相干的法令限制工廠聘用外勞,機器、產能若因此停擺,市府願意賠償嗎? 林慶鎭表示,勞基法第56條主要是規範要補提本國勞工的退休金,與聘用外勞並不相干,以此來卡住外勞聘用,並不合理,根本是亂來,有違法之虞,且9月14日前聘用的不追究,之後就不行,違法就違法,怎會發文前後有無違法竟然不一致?林慶鎭強調,公務人員要依法行政,違反法令的規定,市府要有勇氣表達滯礙難行,尤其勞工局長王鑫基是工會出身,什麼都要請示,代表沒有把握,領什麼薪水,對得起工作嗎?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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