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演藝術製作提升排練補助 11月起開放受理

▲文化部訂定「表演藝術製作提升排練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程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圖/翻攝自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大 中 小 為因應表演藝術演出形式多元化,文化部訂定「表演藝術製作提升排練補助計畫」,106年度補助案除延續原計畫精神外,將著重給予新銳青年藝術家實現創意發展的機會,鼓勵申請單位提出青年世代創作的排練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程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表演藝術演出形式日趨多元化,文化部為協助演出製作單位加強整體排練及技術測試,整合藝術創意表現,提升作品呈現完整度,而訂定「表演藝術製作提升排練補助計畫」,106年度補助案除延續原計畫精神外,將著重給予新銳及優秀青年藝術家實現創意發展的機會,鼓勵申請單位提出青年世代創作排練補助計畫。

文化部表示,凡於106年度新製作、國際演出前的國內製作整備、舊作重製排練的突破需求相關具體計畫均可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期程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採郵寄方式送達者,以截止日郵戳為憑。凡經政府核准的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皆可提出申請,同一申請單位每年至多補助一案,詳細資料可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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