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案!紐約分行經理改列被告 120萬元交保
紐約分行經理被約談,當庭改列被告,並以120萬元交保。圖為位於華爾街金融圈自由街(Liberty Street)65號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辦公室。中央社資料圖 大 中 小 台北地檢署追查兆豐銀案,14日下午首度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到案,黃士明進入偵查庭後接受調查,檢方認為他有犯罪嫌疑,當庭將他改列為被告,訊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諭令黃120萬元交保。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紐約分行因涉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5億元)。北檢14日下午傳喚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黃士明的委任律師表示,黃士明接獲北檢傳喚通知後,近期返國配合檢方調查,對整件事情覺得很驚訝。另外,北檢今天上午也首度提訊兆豐金前主任秘書王起梆,釐清本案相關細節,經過2個小時的訊問後,將其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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