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硬上國三女 事後竟辯稱「射一點點而已」

▲台北市一名18歲吳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5歲國三妹,兩人初次約見面,吳男就開車載她到一處地下停車場,強行性侵。(示意圖/翻攝自twitter) 大 中 小 去年3月間,台北市一名18歲吳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5歲國三妹,兩人初次約見面,吳男就開車載她到一處地下停車場,強行性侵,事後少女的家人得知,怒告吳男性侵,吳男竟矢口否認犯行,還反咬少女交了很多男友,自己是遭到陷害的。不過台北地院認定吳男性侵少女,今天(18日)依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其2年徒刑。仍可上訴。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3月間,吳男透過臉書認識了被害的15歲國三妹,同月23日晚間9點多,吳男跟少女表示,可以開車接晚自習後的她回家,不料待少女一上車,吳男竟立刻鎖門,並開到附近一所國中的地下停車場中,在車內強行性侵少女得逞。少女表示,自己當天晚上回家後,馬上告知許姓男友自己被性侵,但許男無法接受,立刻跟她分手。憤怒的許男事後還傳訊息質問吳男:「內射是哪招?」,吳男竟回覆:「Sorry!抱歉沒克制」、「有憋住,就射一點點而已」。事後少女自行驗孕被家人發現,家人才報警控告吳男性侵。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自己性侵少女,辯稱當天是和少女約定開車載她回家,而少女上車後,他就把車子停在路邊聊天,並沒有和她發生關係。後來是少女主動對他親抱,才讓他興奮得射精在自己褲子上。另外,吳男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少女的年紀,並稱少女與多名男生交往,可能是因與其他未成年男友發生關係,為了避免家人責罵,才會誣賴他性侵。不過法官根據少女、許姓前男友證述及3人簡訊對話內容,認定吳男的確知道被害人是國三學生,但仍然性侵她,犯後又不認罪,顯無悔意,今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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