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銀合併案 馬英九遭控圖利富邦逾300億

時任台北市長的前總統馬英九在民國98年間,遭多名民進黨人士質疑台北市銀行被富邦金控併購過程涉嫌圖利,最後檢方簽結。但前台北銀行副理黃玉炎(左)不滿,18日再赴北檢重新提告。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10月18日 大 中 小 台北銀行前副理黃玉炎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於91年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嫌賤賣台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逾300億元,但馬卻表示自己:「沒有拿到富邦金控數百億政治獻金。」,黃玉炎認為馬與前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犯下《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今天(18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據《中央社》報導,前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市議員李慶鋒、立委黃偉哲、陳亭妃等人,在98年2月間,質疑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在台北市銀行被富邦金控併購過程中,涉嫌犯下圖利等罪嫌,赴特偵組提告,然而最後檢方查無不法簽結。但曾遭解僱的前台北銀行副理黃玉炎對此結果不滿,今天上午再赴台北地檢署重新對馬英九、李述德兩人提告。黃玉炎表示,馬英九、李述德兩人,當時刻意避開台北市議會的監督,在休會期間由不具代表台北銀行、台北市政府權限的李述德,與富邦金控簽訂合併契約,且違法將他開除。黃強調,此舉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他人罪,因此依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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