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餐車易受汙 嘉市衛生局責令改善

圖說:衛生局食品衛生科人員稽查餐車運送食品。 大 中 小 日前有民眾於臉書爆料,指出在嘉義市大馬路上出現移動餐車,各種料理和飯鍋直接置於貨車平台上,完全沒有任何遮蔽,衛生引發疑慮,嘉義市衛生局於接獲相關通報後隨即進行調查及處置,並責令業者改善運送措施,避免菜餚受到汙染。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科長張育彰指出,該餐車上之食物由文化自助餐店製備並準備提供給清粥小菜攤商,平日清粥小菜攤商的菜餚是在現場烹煮,但近日因該店的廚工車禍受傷無法現場烹煮,故由文化自助餐供應,該局已責令業者將運送之食物、食品容器、器具加蓋,並以保麗龍裝箱等改善措施處理,避免菜餚受到汙染,以保障消費者之食品衛生安全。

張育彰科長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食物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及防止交叉污染之措施,爰依食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食安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若所販售之食品不符合衛生標準,依食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亦可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勿貪圖方便而將食品及其容器具等在暴露的狀態下運送,如經查獲而規勸不聽之業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嚴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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