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服從你.你要服從我

【聯合報╱黑白集】 2014.04.23 02:16 am

  
這一陣子,「公民不服從」已經變成一個大爛梗。如果你闖了紅燈,也主張公民不服從,拒繳罰款,試試看。

公民不服從是梭羅在一八四九年首創,其原始思想是強調以親身接受法律的制裁,俾在精神道德層次來凸顯該項法律的不正義。過去常有政治人物舉行「坐監惜別會」,以標榜對抗法律的光榮,即有幾分「公民不服從」的意味。

依梭羅的原意,並無「對抗法律/不受制裁」的意思。最典型的案例是教徒以拒絕殺人而拒服兵役,但均以「寧願坐牢/不願當兵」結案;亦即以「對抗法律/接受制裁」來彰顯自己的正義觀。有人出了獄,仍拒服役,又再入獄。後來,為解決宗教與法律之間的「相對正義」,各國相繼修法規定此類案例可以改服社會役;於是,由於法律改變,公民與法律之間的關係亦告改變。

梭羅距今已一六五年,當時的法律較傾向統治者的意志,因此「公民不服從」頗可理解。但今日民主國家的法律本即由「公民(議會)立法」產生,若輕率主張「不服從」,即可能違反「公民主權」。於是,若霸占「公民主權」主體的國會而用「公民不服從」來阻卻違法責任,應知其本身即是踐踏了「公民主權」。

其實,莫說「公民不服從」,連「抵抗權」,或洛克的「革命權」,與孟子的「聞誅一夫紂矣」,皆是民主政治領域實際存在的公民權利。但此次學運如今卻是以「公民不服從」,欲挾制國家改採台獨路線的兩岸政策,而竟然要強制「全體公民必須對我服從」,這真是民主政治的黑色笑話。

公民不服從是相當深奧的民權理念,那絕不是一般街頭暴民的菜,但太陽花的菁英大學生及背後高人豈能不懂?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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