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漁業會議落幕 外交部:未觸限縮海域議題

「第5次臺日漁業委員會」4日舉行會後記者會,外交部亞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周學佑(前左)與漁業署署長蔡日耀(前左2),說明台日雙方漁船在爭議海域作業的協調結果。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5年3月4日 大 中 小 「第5次台日漁業委員會」4日圓滿落幕,台日雙方達成共識,維持現行作業方式;雙方並同意在下次委員會前,先就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以及漂流漁具拾回議題舉行專案會議。對於這次會議的結果,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表示,「不滿意,但可接受」。「第5次台日漁業委員會」從2日起一連在台北舉行3天。漁業署蔡日耀說,雙方達成「維持去年作業方式」共識,但為了讓雙方漁民都能在釣魚台水域和平作業,下次委員會前,將召開2個專案會議,包括將儘速就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以及漂流漁具拾回議題。蔡日耀指出,台日2國漁民都認為,八重山以北是很好漁場,儘管雙方在2014年商定作業規則,但台日漁民對彼此作業習性,仍不是很熟悉,因此與會代表認為,雙方有必要對作業規則的實務運作問題,提到專案會議討論。至於日方是否提出限縮台灣漁民海域作業議題,蔡日耀說,議程設定中並沒有這項議題,所以沒有討論,臨時動議也沒有提出。他說,台日雙方都珍惜這次會議成果,尤其對兩國漁業作業規劃,也都試著了解對方情況,並從中找出雙方漁船能安心的作業規則,以便繼續合作。陳春生則說,3天會議的結果「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不滿意之處是雙方需要時間磨合,因為海上作業和陸上作業不同,不過他也說,日後若日方提出限縮海域,「相信政府會替漁民權益把關、爭取」。外交部表示,我國在維護釣魚臺列嶼主權及相關海域權益的堅定立場下,於102年4月10日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具體落實「東海和平倡議」理念,以和平方式解決雙方長期漁業爭議,有助於促進區域和平,獲得國際普遍肯定。外交部說,依據「台日漁業協議」規定成立的「台日漁業委員會」,藉由制度化的協商機制,持續推動各項合作,原則上每年舉辦一次,由台日雙方輪流主辦,迄今運作順暢,成為雙方重要溝通平台。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