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大地震/檢方多方蒐證 釐清建商責任幫住戶討公道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17日表示,偵辦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已完將所有取樣試體送交實驗室,也會持續傳喚相關證人及關係人。中央社記者楊思瑞攝 105年2月17日 大 中 小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月6日因突如其來的一場強震而倒塌,造成115人罹難,多人受傷,經相關專業人員深入了解,大樓倒塌主因是建商偷工減料,台南地檢署以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恐有串證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三人獲准,而且就其財產進行假扣押。由於當年參與維冠金龍大樓興建的部分人員已經死亡,加上林明輝頻頻喊冤,宣稱並無偷工減料,檢方目前仍透過所獲事證、物證釐清案情,期能還給維冠住戶公道。維冠金龍大樓是台南市強震的重災區,因大樓全塌,台南市政府動員可用人力積極救援,包括國軍、警消、各地搜救隊均全力投入搶救生還者,遺憾仍有115人罹難。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矛頭指向建商林明輝,整個房屋結構與施工品質問題叢生,被認定是「借牌」營造,梁柱接頭箍筋數量更短少百分之50,令人咋舌。台南地檢署經傳喚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3人後,以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有串證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當晚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南檢發現,維冠金龍大樓並非由簽證建築師張魁寶設計,有違反法規借牌給他人申請建照的事實,大樓結構計算書也與配筋詳圖明顯不符,在梁柱接頭箍筋的數量竟比結構計算書短少,造成梁柱接頭強度嚴重不足,影響耐震,顯然偷工減料。此外,為防止林明輝等人脫產,台南地方法院裁定,准許債權人供擔保50萬元,對相對人林明輝等人財產在3000萬元範圍內假扣押。2月15日,台南市政府再針對維冠大樓倒塌案提出第二波假扣押聲請,金額為新台幣2.2億元,並盼法院能擴大裁准假扣押對象。遭羈押禁見的林明輝提出抗告,但遭台南高分院以其借牌營造有偷工減料之嫌,認定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符合法律規定,駁回林明輝的抗告。目前,台南地方法院已接到台南市政府、法扶基金會所提3件聲請假扣押案,受災戶計83人,聲請總額達3億1100萬元,3件聲請案法院已執行完畢。 據了解,法院查扣林明輝等人財產時,另查扣15個向銀行租用的保險箱,保險箱內存有何物,尚待開啟後得知,但因保險箱多半屬林明輝所有,須由當事人會同銀行人員開啟。由於部分當年參與建案的維冠幹部已經往生,恐造成檢方釐清事實的困難,林明輝等人對建案結構與施工品質是否有絕對責任,仍待相關人證、事證、物證齊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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