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中央廚房應建立食安管制系統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郁梵報導)為了提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層次,食藥署除要求餐飲業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外,自96年起,並強制要求餐盒食品工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並於99年針對中央廚房式餐飲業,輔導建立HACCP系統,就業者作業場所動線、區隔設計、GHP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書暨相關表單訂定、HACCP管制小組之成立和計劃書等進行輔導,截至102年底,共計輔導63家。

食藥署表示,針對單餐可提供一千人份以上、或同時提供兩家以上餐飲場所的中央廚房式餐飲業者,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之規定。各縣市衛生局每年也都會不定期主動對轄區餐飲業進行稽查,若經查核有不符合GHP者,得於限期內改正並依法處置。

食藥署也已將輔導中央廚房的紀錄、心得與經驗,編輯成「中央廚房式餐飲製造業建立HACCP系統參考手冊」,作為中央廚房餐飲業者建立HACCP系統之參考。

此外,有鑑於餐飲業使用的食材類別眾多,食藥署已編制「餐飲業食材危害分析參考手冊」,提供鑑定食材危害的方法及管制措施建議,確保餐飲業者所選用的食材是經過良好的衛生管理,建立安全安心又衛生的飲食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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