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胸脯襲警」判決 引發群胸火大上街,奇聞呀!
由香港女社工協會、婦女參政網路、新婦女協進會、社工復興運動、大專同志行動等多家公民團體,聯合的發起「胸群出動」示威 ,訴求「一人一bra不分性別/一戴一露,還胸公道」。本週日,運動人士聚集香港警察總部大樓前面,舉行抗議活動;示威者不滿法庭對用"以胸襲警"為由,將一名女性吳麗英,判處3個月又15天的監禁。港星葉蘊儀也在臉書響應,認為這項歧視女性的判決,實在太可笑。
《法新社》(AFP)8月2日報導指出,本週日香港約有100名示威者參加"一人一Bra(即胸罩, brassiere)",遊行散步活動。遊行隊伍不論男女,每人胸前皆戴上胸罩。
《德國之聲》報導指出,根據網路公佈的視訊顯示,"散步"中示威者手持帶有胸罩圖案的標語,高呼:"警方是無賴","胸部不是武器,警棍不是手臂"的口號。示威者先是聚集在香港灣仔警察總部前面,然後再遊行至政府總部。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指出,週日的多個示威團體,對於當事人先前投訴遭警方非禮,最後演變成,遭指控動用「胸部襲警」的判決,感到十分荒謬。
荒謬判決引發「群胸出動」
一名赤裸上身,穿著黑色胸罩的示威男子,對法新社記者說,"我們最好也小心點,(不知)警察哪天會控告我們用"下體"或臀部襲警。"
66歲的洪姓退休教師(James Hon),在其上衣外面,穿件胸罩,他對法新社記者說,"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穿胸罩。我想用這奇特方式告訴全世界,這項判決是多麼可笑"。
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的一位示威者,接受港媒採訪時表示,如果繼續對該起事件的判決,置之不理,那麼香港的民主,就「完全玩完」了。
香港平等機會婦女團體的吳卓玲(音譯NgCheuk-ling),對法新社記者說,"這項判決是荒謬的。胸部怎麼可能成為"武器"?我們感到非常生氣,同時也擔心先例一開,等於變相剝削女性參與公民運動的權利"。
舉發胸部遭碰觸反遭控惡意捏造今年3月間,參加「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抗議,指稱遭到警方非禮的30歲香港女性吳麗英,上週五(7月30日)被法庭判決"以胸襲警"的罪名成立,並遭判處3個月又15天監禁。目前,她獲準保釋,等候上訴。
據香港《南華早報》先前報導指出,吳麗英曾告訴法庭,陳警官在抓其背包肩帶時,曾碰觸她的左胸,當時她出於恐懼大喊"非禮"。
該報導進一步指出;法官陳碧橋在判決書則指稱,吳麗英利用其女性身份,捏造指稱陳姓警官對其調戲,此一惡意行為,已對該名警官聲譽,造成傷害。
今年年初以來,香港不斷發生"反水貨客"示威活動。因為數百萬大陸遊客,還有水貨客湧向香港,導致當地店舖租金、物價上漲,加劇陸港警民衝突;水貨客遭逮捕事件發生,亦持續上升。
(示威者嘲弄女性胸部,被等同為X武器的可笑司法判決。圖片:翻攝自立場新聞)
港媒《立場新聞》報導指出,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到場聲援並戴上「Bra武器」,表示判決離譜,讓女性尊嚴受到侮辱。梁國雄指出,按照警例,男警盡可能不處理女性示威者,但這次不單出動男警處理,還涉及身體接觸。他又認為,法官陳碧橋批評吳麗英「差勁還大叫非禮,令現場情況混亂」,梁國雄說,這種說法,根本對於受害者的苦情無動於衷、喪盡天良。他並質疑這位陳姓法官,是否適任於審理女性權益相關案件?他並批評說,這項判決根本是幫律政司,助紂為虐。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週日也前往示威現場站台,為婦女打氣,她引用美國前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名言指出:「當不公義成為法律,抗爭便是我們的責任」 (When injustice becomes law, resistancebecomes duty.),鼓勵大家抗爭到底。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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