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的今天】明代大將袁崇煥遭凌遲處死 當你知道何謂「凌遲」就準備大哭吧...(8P)



1630年9月22日,抗清名將袁崇煥遭明禎皇帝處以凌遲之刑....

明末時,朝廷因受到清軍的反間計,袁崇煥遭陷害入獄。崇禎三年(1630年),經過半年多的審判,袁崇煥仍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的罪名被判凌遲,死於北京甘石橋,併流放其妻妾、子女及兄弟等人兩千里,其餘不予究問。






崇煥伏刑之慘情,令人毛骨悚然。當時北京百姓都認為袁通敵,恨之入骨,紛紛生吞其肉。崇煥死後,佘氏義僕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乾隆四十九年(1772年)清高宗下詔為袁崇煥平反,不過也有不少學者認為所謂的真相大白仍有商榷之處

凌遲或磔刑,俗稱千刀萬剮,碎屍萬段,屬於最殘酷的死刑之一。凌遲是指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或刀傷不正確,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劊子手也可能會受罰。此刑罰主要在中國古代實施,但西方也有類似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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