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還能打仗嗎? 少校搞情報也搞.........?

軍事情報局一名呂姓已婚少校2年前奉外馬來西亞出任務期間,多次在駐馬國辦公室和孫姓小三翻雲覆雨,返國後與雖與曾姓妻子離婚,不料事後曾女輾轉得知前夫離婚前已外遇,怒向軍情局檢舉,呂男遭軍方調查時坦承通姦並自請離職,曾女另提告求償,台中地院昨判呂男、孫女須賠曾女50萬元。

判決指出,2013年7月任職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的呂男結識從事保險業的孫女,同年呂男隻身前往馬來西亞檳城出任務,不料同年9月起,孫女連續3個月每月搭機到馬國探視呂男,每次停留4到7天不等, 2人竟3度在呂男的辦公室及住處嘿咻。

去年6月呂男返國,雖立刻以家庭觀念不同等理由,與曾女協議離婚,事後曾女仍輾轉從呂男的朋友口中得知呂男早已偷吃孫女,且呂男離婚後隨即與孫女同居。

曾女憤而向軍情局舉發前夫的婚外情,軍情局隨即展開行政調查,呂男坦承外遇孫女,違反情報戰工作紀律,事後自動請辭。

曾女另提告求償200萬元,呂男應訊時卻改口否認姦情,辯稱向軍情局坦承通姦,只是希望前妻不要再胡鬧,但法官採信軍情局調查報告,認定2人曾在馬國3度嘿咻,判2人須賠曾女50萬元。仍可上訴 本帖最後由 yakyc61 於 2015-10-3 02:1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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