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出軌8年 夫用計釣小王索百萬「陪睡費」



梁姓男子的妻子與陳姓小王發生婚外情長達8年,梁男發現後,要妻子將陳男釣出,他再夥同友人押走陳男痛毆,並追討「陪睡費」。

梁姓男子的妻子與陳姓小王發生姦情,時間長達8年,東窗事發後,梁男要妻子將陳男釣出,他再夥同友人押走陳男,痛毆脫褲恐嚇活埋,追討8年來的「陪睡費」,陳男被迫允諾支付100萬元;新竹地檢署依妨害家庭、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梁男等3人。

陳男與梁妻多次上摩鐵。



起訴書指出,陳男明知梁妻已結婚,仍從94年10月至101年止,多次在新竹縣竹北市采舍汽車旅館、MAGIC汽車旅館等地與她發生X行為。

去年5月初,梁男發現妻子有婚外情,心生不滿,要求妻子在去年5月14日至16日密集以LINE通訊軟體聯絡陳男,以賞花為由,邀陳男到竹市埔頂附近某土地公廟見面。

梁男見小王出現,即夥同3名男子,由梁男以電擊棒痛毆後,再以膠帶纏住陳男眼睛,強押至新竹縣寶山鄉山區。

梁男持續把陳男打得遍體鱗傷,痛罵「你跟我老婆睡這麼久了,要怎麼處理?」「要不要帶你姊姊、媽媽、老婆來處理?」「這裡是山區,把你埋了也沒人知道」等語,並將陳男外褲與內褲脫掉恫嚇。

陳男與梁妻多次上摩鐵。



陳男心生畏懼,允諾支付梁男100萬元,當天先到超商領出5萬元給梁,並依梁男指示簽立通姦切結書(內容為承認與梁妻通姦)及面額95萬元本票給梁男。

陳男辯稱,與梁妻交往、發生啪啪啪行為一年後,才知梁妻有老公;梁男則坦承毆打陳男,並載運至山區,辯稱是去山上聊天,檢方對兩人辯詞均不採信。

最後,檢方以通姦罪嫌起訴梁妻、陳男,並依傷害、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梁男夫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