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用有沒有悔意來評斷犯嫌好嗎?

可以拜託立委諸公.法界先賢.以及各位有力人士.立法推動
--不要再用有沒有悔意來評斷犯嫌--應該用為何犯法.是否蓄意.
要不然人人犯法之後.都在法庭說我很後悔.那麼所判刑期就會縮短.
被害人何辜.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