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帶少女開房間「未插入」 仍被起訴
▲最及時的新聞,盡在NOWnews今日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男大生透過臉書結識年僅15歲少女,2人相約泡溫泉,因為少女月事來,男子仍然飢渴難耐,於是帶少女到旅館摸胸,士林地檢署認定,男子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猥褻」,將他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11月30日男子以臉書傳送私訊邀少女泡溫泉,少女以月事為由拒絕,男子不死心,約少女出遊,途中竟將人帶到旅館愛撫,之後呼呼大睡。
少女覺得被非禮,趁男子熟睡後打電話回家求救,少女母親指控,男子霸王硬上勾,試圖強脫女兒褲子,要不是以月事拒絕,就被得逞。
檢方認為,2人獨處在房內長達2小時,如果男子真的想發生性關係,不可能只摸胸,少女也坦承自願和男子進入旅館,因此檢方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猥褻罪起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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