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怒告設局偷拍 北檢傳喚壹週刊社長裴偉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被封為「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去年年底遭《壹週刊》爆料似進行高檔援交,劉喬安事後出面否認,並對《壹週刊》社長裴偉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13日下午傳喚裴偉出庭,庭訊約2小時後結束。
劉喬安因遭《壹週刊》的香港籍鄺姓狗仔、李姓女記者設計,喬裝成嫖客與媽媽桑,而被偷拍到談論援交價碼、換褲子以及自爆自己「喜歡做愛」、「私處很緊」等對話。
台北地檢署12日傳喚裴偉、劉喬安的律師、鄺姓狗仔與李姓女記者,不過裴偉請假未到,僅委託律師出庭,而本來不在傳喚名單的劉喬安卻主動現身,在偵查庭後方旁聽,沒想到當法官開始訊問鄺男時,劉喬安一聽見鄺男聲音,立刻落淚大哭,並表示自己今天無法應訊,事後就離開地檢署。
檢方13日下午再度傳喚裴偉及撰稿的丁姓記者,庭訊約2小時後結束,裴偉隨即不發一語離開,沒有接受媒體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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