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勞資和諧 北富銀、富邦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富邦金控子公司台北富邦銀行、富邦證券分別與北富銀工會、富邦金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右起富邦金工會理事長王浩嘉、富邦證董事長許仁壽、北富銀總經理韓蔚廷、北富銀企業工會理事長葉金上。(圖/富邦金提供,2015.3.16)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打造勞資和諧的職場環境,富邦金控子公司台北富邦銀行、富邦證券16日分別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企業工會、富邦金融控股公司集團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以具體行動響應政府對於新勞動三法的推動,展現對員工的具體承諾,開創勞資關係與員工權益的新里程碑。

富邦金16日舉辦團體協約簽約典禮,北富銀由總經理韓蔚廷代表,與北富銀企業工會代表理事長葉金上簽訂團體協約,富邦證則由董事長許仁壽代表,與富邦金工會代表理事長王浩嘉簽訂團體協約,而台北市勞動局局長賴香伶也親自出席,共同見證這個促進勞資關係與勞工權益的重要時刻。

許仁壽表示,勞資和諧是企業營運的基礎,企業的永續經營也有賴於穩健的勞資關係。感謝主管機關致力推動新勞動三法,讓勞工的勞動三權有更完備的規範及合理的行使空間,更有助於落實工會自主、提供勞工發聲管道,以及創造平等和諧之勞雇關係。其中團體協約法明定透過強制協商規範及誠信協商的原則,有效提升勞資雙方進行團體協商之意願。

許仁壽指出,富邦證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是一個好的開始,開啟了更公平進步的新勞資關係,未來富邦證券也將致力打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持續與工會維持良好的溝通互動,共同為和諧的勞資關係與更好的勞工權益而努力。

北富銀總經理韓蔚廷也強調,北富銀一向重視員工權益且尊重工會,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平常與工會之間也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多年來勞資關係和諧融洽。2011年新勞動三法上路,為勞資雙方開啟了一個重要的新紀元,而團體協約是勞資雙方透過充分溝通討論擬訂之約定條文,可穩定勞動關係,亦可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勞資權益。

韓蔚廷指出,北富銀全力支持團體協約的簽訂,能順利與工會約,是勞資雙方一點一滴累積努力的成果,沒有彼此的體諒與共識,不可能達成這份兼顧勞工權益與企業經營平衡的團體協約。富邦金與北富銀致力成為員工的幸福企業,今天我們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也是未來持續前進的責任與動力。

北富銀及富邦證自101年8月起,即與工會針對團體協約展開協商,歷時兩年多、經過十次協商後達成共識,並已於日前分別提報兩家公司董事會通過。富邦金人資長陳昭如表示,富邦金連續6年蟬聯金控業獲利第一,維持亮眼經營績效的同時,也將員工視為公司最重要資產,致力提升員工權益,這次兩家子公司同時簽訂團體協約,就是展現我們對員工最具體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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