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法則與染凈因果!



與多數宗教都將終極關懷的解決托之於天降神授的教諭、以對天帝神明的絕對信仰為根本不同,佛陀解決了生死問題的路線,是利用人類特長的理性,從現象中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原理——緣起法則,運用這一法則如實觀察人生,尤其是如實觀察人心,追溯造成老病死憂悲惱苦的根源,從而發現解脫諸苦之道。後人用經中佛說「染凈因果」四字概括佛陀教法,染凈因果,謂人心如何被污染及如何得以凈化的因與果。 一 、佛陀的辯證法——緣起法則緣起法或因緣法,乃佛陀思想、佛教教義之基石與綱宗,甚至被強調為即是佛法、即是佛的「法身」。《阿含經》中多處有「若見緣起即為見法,若見緣起即為見佛」之說。《造塔功德經》謂建造佛塔(佛陀墓的標幟)時,應在塔內安置概述緣起法義理的一偈:諸法因緣生,我說是因緣,因緣盡故滅,我作如是說。將此偈作為佛陀的「法身」來供奉,此偈因稱「法身偈」。並說:「若有眾生解了如是偈義,當知是人即為見佛。」充分悟解了佛陀思想的核心,當然就如同與他晤面對談、與他心靈相溝通了。據《初分說經》、《四分律》等載,舍利弗為外道師時,從佛弟子馬勝比丘處,聽說介紹佛所說法的心要、與「法身偈」意思相同的一偈,當下大悟,得「法眼凈」。後來摩訶目犍連從舍利弗處聽說此偈,也當下頓悟。 緣起法的具體內容,在《阿含經》中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譯「緣是有是,此生則生」)或「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一偈來表述,出現了上百次,表明它乃佛陀學說的要點。此偈意謂一切現象皆依相互依從的條件而成立,依賴一定的條件而產生、存在,隨所依賴條件的消滅而消滅。諸現象所依存的條件,稱為因緣,因,謂起主要、內在作用的條件,緣,指起次要、外在作用的條件。依賴一定條件(緣)而生起,故名緣起,亦名緣生。緣起法所表述的純屬哲學原理,是用理性思維的方法從一切現象中抽象出來的基本法則或普遍規律,其中閃現著古代辯證法思想的熠熠光輝。佛陀在多次說法中強調: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1]說緣起法並不是他和其它聖人的臆造,而是客觀存在、本然如是的真實,不管佛陀出世不出世,緣起法則都永恆常在,不會變更,佛陀只不過是徹悟這一法則而成正覺,依據自己的證悟為諸眾生顯示、講說這一法則,乃這一法則的發現者、解說者而非創造者。這一說法,充分表明了佛陀的理性主義精神。佛陀思想的基本特徵,是充分發揮人類所稟賦的理性之能,去發現普遍規律,如實認識宇宙人生的真實本面,從中覓得解脫老病死等苦難的正道。這在對神的崇拜迷信籠罩全社會、君臨思想界的當時,無疑具有反傳統、崇理性的革命精神,是適應社會發展趨勢的進步思想、積極思想。 關於緣起法則的義理,《雜阿含經》譬喻說:就像三捆蘆葦互相依靠立於空地,如果取掉其中一捆,其餘二捆便立不住,如果去掉其中兩捆,剩下的一捆也立不住,只有三捆互相依靠才能站立。另外的比喻是:就像車子是由眾多的零件合成,一切現象都是諸多因緣的集合體。又如鑽木取火,火不從木出,亦不離木,劈木生火,亦不能得。如同兩手拍掌出聲,離則無聲。緣起法作為極其簡明的辯證法原理,可以運用於多個方面,可以演繹出多條法則,其中蘊含著極為深刻的義理。在《了本生死經》中,佛陀將緣起法運用於兩大方面的觀察:一是觀內緣起,即向內觀察自身,尤其是觀察自心,觀感覺、知覺、感情、慾望、行為等如何生起,觀憂悲苦惱和生死的根源;二是觀外緣起,即向外觀察世界上萬事萬物的因緣,如觀察從種子、土壤、水、陽光等諸緣生植物的苗、莖、葉、花、果等。內外二緣起共同具有四種重要特性:一「非常」(非恆常不變),二「不斷」(非斷滅),三「不步」(無動作),四「相像非故」(不斷相似相續,然非永保原樣)。 大乘《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佛定義緣起為「各自因緣和合無缺、相續而起」,並將緣起法的義蘊分為三相、八門、十一義。三相,謂緣起法的三大性質:一、「無動作」,沒有所謂的「第一啟動者」和造物主,只有各種條件的集合。二、「性無常」,凡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現象,皆處於生滅變易中,不能永恆常住,這是一切現象常住不變的本性。三、「有堪能」.因緣和合,便產生特定的作用、功能。八門,系從八個方面觀察緣起法或將緣起法運用於八個方面:1、「有受用世俗境界緣起」,觀察感覺、知覺等受用由眼與「色」(視覺所識別的對象)等因緣和合而生眼識等。2、「任持緣起」,觀眾生依靠食物等的攝入來維持生命。3、「食因緣起」,觀察食物如穀子從種子、水、田、人工等因緣而生。4、「一切生身相續緣起」,觀察眾生的生命活動依諸因緣而相續不斷。 5、「一切生身依持緣起」,觀察眾生所依止的世界依諸因緣而生成壞滅。6、「一切生身差別緣起」,觀察各類眾生形態、受用差別的因緣。7、「清凈緣起」,觀察如何凈化自心而得解脫的因緣。8、「自在緣起」,觀察如何達到心念自在、所願皆成的因緣,如禪定等。以上八門觀察,涉及認知論、生命論、營養學、輪迴觀、世界觀、解脫論、超心理學等多方面的問題。十一義,為緣起法則內蘊的十一種要義:1、「無作者義」,沒有造物主。2、「有因生義」,一切現象必有其產生的原因。3、「離有情義」,一切眾生實際上只是各種因緣的和合,因緣之外別無一個實體叫做眾生。4、「依他起義」,一切現象必須依賴其它條件才能生起和存在。5、「無動作義」,因緣和合中沒有啟動者。6、「性無常義」,一切因緣所生現象的本性是無常。 7、「剎那滅義」,即便分析到最短的時間單位,事物都處於即生即滅中。8、「因果相續無間斷義」,雖然剎那滅盡,然因果相續,沒有間斷。9、「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各種現象的因果各自不同。10、「因果更互相符項義」,什麼因生什麼果,因與果永遠相一致。11、「因果決定無雜亂義」,因果之間的關係為自然法則,有條不紊,不會錯亂。這十一義,實際上可大體分為兩大方面:從第一到第七義,即無作者、有因生、離有情、依他起、無動作、性無常、剎那滅七義,講的是一切現象普遍共具、不變不動的本性、本質,即佛學所謂「法性」,法性內涵的真理,稱為「真諦」。從第八到第十一義,即因果相續無間斷、種種因果品類別、因果更互相符順、因果決定無雜亂四義,講的是現象中表現出的因果關係,佛學稱為「法相」,此中內涵的真理,名為「俗諦」。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又分能緣起一切或有為法生起所須的緣為四種:一、因,能引髮結果的種子;二、緣,作依、作持而令果得以生起的條件;三、等無間緣,相續不間斷的關係;四、增上緣,起特別重要作用的條件,十二緣起中作為根本因的無明,即是就增上緣而言。緣起雖分內外,涵蓋宇宙間一切現象,但佛陀所說的緣起,並非如自然科學那樣用於觀察研究物質現象,而主要在內緣起,主要運用緣起法則來觀察眾生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因緣、因果,從中覓求解脫眾苦之道。觀察的對象,實際上主要是人心,是從人心中去找生死苦惱的根源,從而將生死苦惱的根源歸結於自心的污染和迷昧,將解脫生死苦惱的訣要歸結於自心的凈化和覺悟,此即所謂「染凈因果」,乃佛陀教法的綱宗。木村泰賢《大乘佛教思想論》說得對:佛教的根本精神,可以說在基於一心的緣起法則。華嚴宗將佛陀所說的全部教法,歸納為「緣起論」,按其義理的淺深和觀察角度的不同,有業惑緣起論、阿賴耶識緣起論、如來藏緣起論(真如緣起論)、法界緣起論之分,日本佛教又加上真言宗的「六大緣起論」,共為五種緣起論。五種緣起論,實際上都是用緣起法則就自心觀察生死根源、染凈因果而建立,從哲學角度看,其思辯由淺入深,層次分明,《大乘佛教思想論》說:同一緣起觀的逐漸深化、複雜化,是種種佛教教理展開的主要思路。貫穿其中的根本立足點是:一、一切皆成立於關係之上,故離了關係,便無實體存在;二、其根本諦義終歸結於心,這是佛教世界觀和人生觀的真髓,是佛教區別於其它宗教之最大特質。此言可謂抓住了佛教思想的特質,而佛教思想,包括印、中、日、韓佛教諸宗的教義,都是依佛陀的緣起法闡釋推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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