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脫罩被問「要幫嗎」咪溝遭碰



北捷殺人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衝入車廂為傷者止血的美女教師楊喬茵,日前因車禍胸痛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掛急診,放射師未依照SOP標準作業流程請她到更衣室更衣,直接讓她在X光室脫胸罩,還站在她背後詢問:「需要我幫忙脫嗎?」甚至用手指貼著衣服碰觸她的胸部比劃,她報警怒控對方強制猥褻。院方昨承認疏失致歉,並以放射師未落實SOP,將其作業誤失列入考核,並送性平會調查。


楊喬茵(二十六歲)外型亮麗,曾是南強工商英文教師,目前是秀展、婚宴活動主持人。她昨同意《蘋果》具名指控。她說,本月十三日下午她騎車返家途中遭一名機車騎士擦撞倒地,胸口隱隱作痛,隔天凌晨仍不舒服,於是到中興院區掛急診,護士要她先照X光確認傷勢,她獨自進入放射室,當時僅一名年輕男放射師在場。
楊女說,放射師告知要解開胸罩、取下項鍊等物品,還說:「妳可以在這裡或隔壁(指更衣室)換。」她為了方便,選在放射室隔著衣服解開胸罩,原以為放射師會走開,沒想到他大剌剌站在背後看她拉胸罩,見到她的胸罩卡在長袖袖口,還問:「需要我幫忙脫嗎?」她覺得不舒服,當場回:「不用你幫忙!」

輕佻說「剛玩回來嗎」

楊女說,要照X光前,放射師向她講解要拍攝胸部,竟直接伸出手指,先從她的乳溝向下比劃,然後再從乳房下緣再比劃一次,並用輕佻語氣問:「一個人過來嗎?」「是不是剛從外面玩回來啊?」X光照完後,她穿回胸罩,放射師仍站在背後看,她轉頭狠狠瞪一眼,對方才若無其事地別開頭。
楊女說,她事後立即向院方反映,院方隔天打電話說,因為先前有一位病患行動不便,需要醫護幫忙,可能是放射師太熱心造成誤會,還問要不要與放射師對質,楊女氣憤地說:「我根本不想再看到這個人,院方作法是二次傷害!」
放射師稱無犯案動機
警方指,楊女已控告該放射師強制猥褻,因她沒有明確告知對方姓名,須向院方調出當天班表釐清對象,再傳當事人到案。
針對指控,中興院區昨對楊女照X光時的不適致歉,表示放射師未確實請民眾至更衣室更衣造成爭議,已告誡務必落實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標準作業流程)。院方轉述放射師說法,指檢查為調整位置,確實與女病患有肢體接觸,但不確定是否有觸碰到胸部;院方說,放射師堅稱自己沒有犯案動機。

解說應比劃自己身體

院方拒絕說明該放射師身分,對於手指觸碰女病患細節也不願說明,強調已進行調查。
院方表示,民眾如須進行X光檢查,該院會依拍攝部位,請民眾至更衣室更衣,提醒取下金屬物品,避免影響報告判讀,行動不便或病重的病人,不便自行更衣,放射師會視情況請家屬或護理人員協助於檢查室進行;另為確認並使拍攝位置正確,放射師會稍做適當身體調整動作。

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沈達亮指出,拍X光SOP流程還包括,一,患者更衣時,應走開、避嫌;二,解說拍攝部位時以口頭講述,避免觸碰患者,若真要比劃位置,可以自己身體比劃;三,若要調整患者姿勢,每個動作進行前應先告訴對方,取得同意後再做,並應避免碰觸敏感部位。
沈達亮表示,該案患者要拍攝胸部X光,口頭告知即可,不須用手比劃,「這個動作並不適當」。

「未按流程便宜行事」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也指,放射師若要調整患者動作,應跟病人說清楚,不要讓對方感到不舒服,這是對患者的基本尊重,該放射師未按照流程,「便宜行事以致衍生問題」。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痛批,該放射師未依標準流程進行,故意留下模糊取巧空間。院方接到申訴,應即調查而非私下解決,息事寧人等同間接縱容性騷犯,幸該女子出面指控,勇氣值得讚許。
律師林瓊嘉表示,性騷擾是突然觸碰,讓當事人來不及閃躲,例如襲胸或襲臀,最重可處兩年徒刑;強制猥褻是用逼迫手段限制被害人,例如強抱,最重處五年,本案未限制被害人行動,是襲胸,應屬性騷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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