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生局稽查年節食品 網購業者不符規定遭罰
▲桃園衛生局稽查年節食品,超過半數不符規定。 大 中 小 農曆春節將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年節食品的衛生安全,於104年12月即啟動年節食品源頭稽查專案,針對年菜、餅乾及糖果休閒食品、網購食品等39家食品製造廠進行源頭稽查,其中15家符合規定,15家經輔導後也改善完峻,尚有8家尚在限改期限內,1家網購食品「山田村一有限公司」烘培製造業,衛生環境經限期改正後,仍不符規定,將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衛生局呼籲,各食品業者務必重視食品製作的過程、環境衛生及工作人員的衛生習慣,於進貨驗收時應落實食品標示管理,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業者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年節期間常吃的零食,例如:花生、堅果類、糖果與蜜餞等,雖可口但營養價值低,且屬高油脂、高熱量食品,過量容易造成身體負擔,建議把握「淺嚐即止」的原則,並以適量蔬果代替點心,注意營養膳食的均衡;年菜常以油炸、勾芡或爆炒等方式烹煮,也要小心過多熱量的攝取,不僅增加身體負擔,也提高罹患肥胖相關慢性病的風險,建議健康的烹煮方式:以蒸、煮來替代傳統的煎、滷、炸,在保留食材營養美味之餘,也減少油脂與鈉的攝取,以維持健康。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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