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放鞭炮需大人陪同 違者處3千至1.5萬罰鍰
▲縣長魏明谷、鄉長梁禎祥23間宮廟主委、14村村長共同連署響應,推動環保祭祀、減少燃燒紙錢、燃放鞭炮運動。(圖/記者鄧富珍攝) 大 中 小 農曆春節期間,不少人還是維持傳統習俗放鞭炮,不過內政部提醒,在空曠處使用,且未滿12歲兒童施放時,大人務必陪同,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也禁止兒童燃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小高空)、及摔炮類等較具危險性的爆竹煙火,商家也不得將上述種類產品販賣給兒童,違反者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以維護孩童安全。內政部消防署指出,為因應春節期間,各項民俗活動燃放爆竹煙火需求,已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加強非法爆竹煙火及違法施放查察取締,民眾若發現不法爆竹時,請踴躍檢舉,並請家長特別注意兒童施放爆竹煙火安全。消防署表示,另也鼓勵民眾及宗教寺廟,使用內政部消防署製作的爆竹煙火電子音效,減少實際燃放爆竹煙火,如有使用需求,可至消防署官網(http://www.nfa.gov.tw/)的防災知識/防災宣導/防災宣導下載/音效及廣播項下免費下載。內政部並提醒,春節期間,若要燃放爆竹煙火,為確保安全,應購買附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此外,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去年因燃氣熱水器不當使用安裝,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共23件,造成6人死亡及66人受傷。春節期間適逢寒流來襲,氣溫較低期間,使用燃氣熱水器時應注意保持室內通風,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倘家人洗澡時,有頭昏、嘔吐等不適情事,應先懷疑可能為一氧化碳中毒,儘速打開窗戶並送醫治療。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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