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OL竟不幸遇上一夜十次狼,從淩晨到早上被不斷強硬求要,令女子崩潰不已!但萬萬沒想最後竟.....
北市一名外型俏麗的OL,去年4月瞞著男友和友人到夜店狂歡,酒後與剛認識的黃姓男子回家,事後卻指控黃男10小時內強上她10次!
臺北地檢署日前以證據不足為由,將黃男不起訴後,
黃男不甘被誣陷,反控OL涉嫌誣告。
臺北地檢署調查發現,OL於案發隔天還和黃男一起找友人共進早餐,隨後一起返回黃男住處,再加上當晚一起赴夜店的女性友人驚爆,OL不想讓男友知道她去夜店,檢方懷疑OL擔心劈腿被男友發現,刻意誣陷黃男性侵,今依誣告罪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這名OL去年4月和友人到北市Q9 Lounge Bar參加聚會,席間認識1名黃姓男子,聚會結束後,女子和黃男一起返回黃男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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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卻提告指控,當天返回黃男住處後,黃男從淩晨2、3點到隔天中午12點間,強上她10次。聚會結束後,他帶女子返回住處,2人因而自然而然地發生關係,他並強調,當晚只有XX3次,並非10次,「我沒那麼厲害」,並指兩人都是你情我願。
檢察官調查發現,OL隔天上午還和黃男一起和友人共進早餐,事後還返回黃男住處,兩人在電梯裡神色自若。
黃男友人也證稱,OL吃早餐時還有說有笑,不像被強上,因而將黃男不起訴,黃男洗刷冤屈後,也反控OL涉嫌誣告。
檢察官針對誣告案開庭時,OL出庭情緒激動,堅稱自己真的被性侵,她解釋,隔天之所以和黃男一起吃早餐,是因她對該處人生地不熟,不敢獨自離開,再加上擔心拒絕黃男恐對她不利才前往,而她事後返回黃男住處,也是迫於壓力。
OL還說,她遭黃男強上後,曾與對方進行調解,對方曾允諾賠她80萬元,事後卻反悔,
可見黃男曾對她強上。
檢察官調查發現,OL和黃男吃早餐前,黃男曾獨自外出3、4小時,留下OL獨自在屋內,認為OL若遭強上,大可乘機逃跑,卻又和黃男同出同進,且最後從黃男住處獨自離去,和她指「人生地不熟」的說法矛盾,說法漏洞百出。
此外,檢察官傳喚當天和OL共赴夜店的女性友人作證,該名女性友人證稱,OL瞞著同居男友到夜店,因此當天她幫OL保管手機。
隔天她擔心OL安危,還打電話給黃男,請黃男將電話轉交OL,OL僅在電話中報平安,並沒告訴她遭強上。檢察官因而認定OL沒被強上卻執意對黃男提告,
今依誣告罪起訴。
以為真的遇到一夜十次的威猛色魔,沒想到居然為了掩埋背著男友偷吃的事反扯謊,還扯得如此漏洞百出,根本是自己在挖坑給自己跳啊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