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過索7100萬,梅媽:我要洗曬梅艷芳D錢都唔撚關你地事!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今日再到高院,就生活費問題向法庭陳詞。據法官庭上透露,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託基金,現時資產有7500萬港元,梅媽現要求一次過索取約7100萬港元。sponsored
梅媽在庭上埋怨梅艷芳去世多年,法庭和滙豐信託都拖延她取回女兒財產,認為「逐個月畀生活費就係拖住我」。她指要「買番個竇,唔要成日搬屋」,又說自己「怕火燒」,所以「要買撻地」。她又聲言,「啲錢使曬係我嘅事,我踎街係我嘅事,病我就去公立醫院」。她亦斥滙豐「連阿梅嘅底褲都要攞去賣,嚟籌錢畀我」是失職。
sponsored 聆訊中法官亦曾引述兩名醫生的報告,醫生預計梅媽還有10至15年壽命。梅媽指醫生有責任保證其生命,法官就回應指難以做到,但指「醫生嘅估計應該準過睇相佬」,若日後梅媽花光錢財,也不可能要醫生去負責。
法官指,在決定如何供養她時,要考慮如何避免她老來無所依,現時梅媽每月有20萬港元生活費,放膽估計1年要400萬港元,10年也只是4000萬港元,且滙豐會將錢用作投資,用光的機會不大。法官表示,關於梅媽的醫療費用,他傾向要實報實銷。sponsored 至於生活費是按照現時般按月發放,還是一筆過發放,就要詳加考慮,故決定押後案件,另定日子以書面方式宣告決定。
2003年梅艷芳死後,其遺產由滙豐信託管理。由於梅艷芳擔心其母覃美金胡亂花費,因此成立信託基金,每月提供七萬元生活費給其母,另外資助其二哥及姐姐的兒女讀書至大學畢業及把兩個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他日覃美金死後,剩餘遺產會捐贈給妙境佛學會。sponsored 覃美金一直依靠女兒遺產所提供的生活費過活,她多次提出法律訴訟,希望取得全部遺產。2009年4月,她更加曾經表示因為生活苦悶,要求由遺產提出80萬元,讓她可以「八十萬元環遊世界」,法官張舉能聽畢雙方陳詞,即時拒絕梅媽申請,並指出每月給她12萬元生活費已經很慷慨。覃美金兩度敗訴之後,在2010年10月7日終於獲得上訴庭批准,可上訴至終審法院。2011年5月9日,終審法院判覃美金敗訴。同年梅啟明和梅德明,入稟高等法院指遺產信託人,疏忽處理梅艷芳生前簽署的遺囑和信託書,導致遺產損失而索償15億元,卻被高院將案件剔除,反被下令要支付訟費。2012年4月26日,覃美金由於拖欠230萬元律師費,被法庭頒令破產。sponsored 梅艷芳的哥哥梅啟明在2013年1月17日因為不能支付17.7萬元訟費而被香港法院頒令破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